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时间:2018-09-26所属栏目:政法论文
摘要:国家治理现代化是适应国家现代化发展变革要求而发展变革的过程,同时又是适应不同阶段的现代性要求,不断发展和升华的一种状态。根据这种状态的特殊性对中国目前的治理过程所呈现出来的改革及需求进行分析。围绕国家、政府和社会间的关系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改革有高效政府、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四个具体指标;社会力量的培育应从公民人格、政治关注、政治参与、政治素养四个精细化指标进行。二者的互动和转型中,应关注社会规则、妥协认知和合作共识的积极作用以实现国家整体升级,人民获得感增强的完备状态。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优良政府,强能社会
国家治理体系,作为一个政府话语表达,是随着治理理论在中国的实践和改良中产生,并衍生出政府治理能力、社会治理等概念,其提出对中国的公共管理、政治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就现今的国家治理理论来说,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等都是以实现现代性的政府社会关系为目标,并围绕解决二者关系对治理主体进行安排和分工。按治理主体进行划分,主要包括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市场治理的规范和驱动遵循一定的价值规律,通常根据政府和社会的互动发生改变;政府和社会作为现代化治理主体的有机构成部分,在中国适用中产生的逻辑矛盾及其本身的精细化研究为学者们所关注。
1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国正处在现代化进程中最为关键的社会转型期,突出表现为政府不断向社会放权,中国的国家治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政府主导下整合社会治理资源意义上的治理,各治理主体间的权限界定和互动模式处于一种探索和试验的阶段。
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世界大潮加剧了国家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方面的压力,中国不仅对国内的治理有新的要求,更对中国模式的全球治理报以决心。当下中国的治理模式正在由强大的政府、较不成熟的市场、发育程度较低的社会进行战略升级,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必然的趋势。
1.1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含义
治理理论是一个舶来品,随着国家发展的需要逐步渗透到政府的话语体系中,但关于国家治理的界定,国内外存在着丰富的观点。在西方倡导者所讨论的治理概念界定中,善治、政道、新治理是主要的研究成果,但在善治、治理以及新治理之间又存在着理论上的逻辑矛盾,成为治理理论引入却模糊不清的根源。
其中Kooiman更为简洁明确地将治理界定为国家、市场和社会之间新的互动形式,以应对不确定性、多元化和社会与政策问题动态变化的增加[1]。但不论是西方语境还是中国的话语体系,国内外学者关于治理的观点都强调这种优化国家的行为模式绝不是强国家、绝对主义国家式的政府能力,而是一种关注实现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有机配合的理论。
什么样的国家才是现代化的国家?我们不仅需要现代民族国家的发展案例进行分析,还要结合适合中国本土国情的国家治理理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对现代化国家的理解,便是实现国家的工业化。随着国家发展经验的总结,现代化到目前建立为四个层面上的现代化,即制度、物质、文化和社会的现代化。
中国的现代化自19世纪中期启动,在20世纪上半叶进入高潮阶段,直到当下我们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衔入当前的观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有多种解读,但都明确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囊括着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国家治理能力以及国家治理主体四个核心概念。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就是以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的国家治理行动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序化和协同化[2]。这是一个改良的过程,也是一种发展的状态。
1.2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理念及目标
各国涌入全球化、信息化等国际大潮,国内改革由增量改革向存量改革转变等内外因素共同驱动了中国的社会转型与变革,并在与外部因素的互相碰撞中产生了社会风险,而对社会损失的关注更甚于对社会风险分担阻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继续。
在此背景下,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一种聚集了关于有效治理学术理论的政府话语出现,该理论在中国的适应性实践中,在市场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以及三者间的互动中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内核,并由此挖掘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遵循、发展理念和发展目标。
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致力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成现代化的国家,这是一种和平、稳定、安全的发展,同时在另一方面来说,该体系形成的国家治理理论也将着眼于中国理论的系统化和示范效应。就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而言,一方面,因为现有的制度体系的不足之处,以及对“民族国家”这个概念型共同体在管理权转让中的担忧,政府治理的发展趋势应从规则和作为两方面实现对政府体制的治理改良。
另一方面,中国的治理传统是全能型政治统治,从而产生了早期的臣民社会,压抑和降低了社会发育过程中的以大众为代表的参与元的创造活力,参与理性,社群的发育程度较低,由此,国家治理现代化关于社会治理方面强调公民社会的培育和引导,尤其是发展和培育第三部门来促进社会治理的优化[1]。但无论二者任何一方的改变,都要求二者在多元和协作基础上的稳定和秩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状态,不是强大政府的权力主导发展结构,也不是社会自我无限的自由状态,是二者的相互促进和相互限制的均衡状态,即保障社会变革风险期的稳健转型,实现规范的制度构建和治理能力建设,促进国家的有效治理,塑造和谐优良的政治共同体。
2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府表征
从比较的视野来看,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对历史经验和现实国情的总结比较,推崇精细化的改革维度,对政府和社会都提出了具体的定位,以期逐步实现政府的发展和治理的新融合,打造现代化的“优良政府”[1]。国家治理现代化对政府的定位可由传统“工匠精神”进行提升和凝练,从其中的有效结合点探索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表征。优良政府的四个指标是围绕国家发展理性展开的对政府职能的转变和适应,并通过政府的现代化实现政府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
2.1优良政府的指标体系
优良政府的指标体系由公共服务、法制体系规范、监督问责制度、政民互动四个指数构成,相应的代表了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四个现代化政府的角色定位。表1所设置的指标体系更多的体现对善治进行量化。其中,以行政价值观为代表的多项指标代表了政府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行政取向的价值理性,以权力清单制度为主的其余指标则代表了政府在国家与政府关系中职能设置和权力分配的工具理性(见表1)。
表1作为试验型推导,具体指标元素可围绕优良政府的角色定位进行更深一步的细化和区分;另外,本表的考核不设置优秀一栏,原因在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志中对强大政府的指数需要根据具体国情进行不同依据的扣分,如在强能社会基础上的强大政府就要比在较低发育程度的社会中的强大政府更加不适应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规划。
利用表1的自评可以得出政府发育的四个阶段:第一个初级阶段是现代国家第一个建设周期完备之初所表现的“1+3”模式政府,即存在3个指标低于一般水准,仅一个指标出线成为政府治理的支撑,这种现象多出现为法治较为全面,但服务理念、问责机制以及政府绩效相对弱势的情况,如第一个建设周期完备之初的中国;第二个阶段是“2+2”模式政府,即政府考核中,存在两个指标较另外两个指标表现优秀,这种模式多表现为严格的政府和人本的政府两种情况,前者有健全的法制体系,深入到各项事务权限,实现对政府行为的全面管控,后者是围绕问题形成管理体系,对公共事务的处理强调解决优先。
第三个阶段是“3+1”模式政府,即在政府的治理过程中,对四个指标中的三个指标角色能更好的适应,对第四个指标相对较弱,该现象在本世纪各国的发展情况中高频次的表现为对服务型政府的缺乏,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在建立现代国家过程中模仿先发国家,故建立起适应性的法治体系,较好地执行政府的社会职能,但政治治理理念的转型尚未成功,或遗留下来的官本位思想都成为服务型政府的指数较低的原因;第四阶段是“4+0”模式政府,即四项指标实现均衡化发展,政府形态发展完全,对国家发展形成最优的后备状态,相对于其他三个阶段,第四阶段更加强调四个指数均在良好及以上,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2.2政府改革的挑战
行为金融学有这样一个观点,在日常的行为判断中人们更偏好不作为,一方面在于自然人的懒惰属性,但深层次分析是人作为经济人的特征,即对做出的投资、判断行为,人们并不惧怕风险,而是惧怕损失。这种社会属性同样存在于政府的管理实践中,基于损失厌恶产生对改革实践的质疑,降低了组织效率,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改革形成挑战。其中一个表现便是存量改革带来的“损失者”对政府改革的质疑和阻碍。
改革性质的转变和舆论带来的冲击容易模糊部分参与者对改革发展方向的认知,增加改革难度,因此政治力量需要关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科学指导和坚定信念的积极作用。创新是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打破无效治理的重要工具,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中,优良的政府需要更加深刻的认识创新。在国民财政领域,政府需激发实体经济的质量创新能力,但同时又要避免错误的创新指导,如扎堆的互联网创业、与行政权力结合的“伪创新垄断”等[3]。
另外,政府在调试公共领域的资源配置时,又有扮演市场角色,扭曲创新资源配置的效应,诸多行政办法抑制了政府、社会以及市场的创新能力。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理念革新强调精细化。当前政府改革要求实施“社会型发展战略”,通过放权实现微观领域的精细化治理而非传统的宏观政策优化,这种精细化治理对治理格局、治理工具、治理流程、治理队伍都有要求[4]。
政府改革目前对多元治理主体的权力让渡、对信息技术的应用、对治理思维方式的定位、对治理标准的优化以及政府治理的制度建设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影响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2.3优良政府的改革战略
对优良政府在参与国家治理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评价时,衡量的不是政府在实践中的强制力和对暴力的垄断程度,而是政府治理角色扮演过程中与其他主体相互赋权,共同传递正能量的程度。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治理理论的逻辑中,国家权力的行使才是国家治理的本质所在。国家权力是价值、经济、军事等权利相互作用的制度化网络,政府所拥有的政治权力则表现为国家渗透到社会并与社会协商、谈判、合作以解决问题的基础能力[5]。
因此,在塑造优良政府的改革战略中,最根本的还是要明确对国家权力的解读。对国家权力进行明确解读,就是对中国的政治制度进行反思和优化。学理上的政治制度在中国的实践中表现为民主和集中两方面,对民主和集中的取向和平衡,便是对中国国家权力的制度化安排。通过历史经验和比较研究可以得知,政治权力的现代化和民主化有助于巩固国家权力的根基,同时对政治权力的优化,又可以从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的改革等方面进行。对作为根源的国家权力关系进行调节,围绕政府改革对政治权力进行规范,是实现政府治理能力升级的重要步骤。
除了权力理念外,对于政府治理的优化,集中在政府内部的改革也很有必要。对治理工具的升级、对沟通机制的疏通、对层级结构的改良等政府行为方式的改革都有助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优良政府治理。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创新型治理,在构建与市场治理、社会治理相适应的治理体系上,在资源配置和共享过程中对治理对象利益调节机制方面,在调试政治体制、意识形态和政策实践间的矛盾方面,政府改革都存在着很多可以攻克的方向。总之,以四个指标为方向的政府转型在各种改革挑战中围绕权力、实践继续,最终目标在于一个现代化的政府,即优良政府。
3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社会表征
社会力量作为重要的治理主体,在中国的社会转型期和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中将不再是单一的政府主导的动员力量,而是与政府和市场一同根据不同的分工和调试,各自承担不同治理责任的主体。“强能社会”的培育基于公民参加公共事务的动机和制度范围,[2]从寻找参与机会、开辟参与渠道的公民主动行为开始,社会的能动性开始被激活,成为对政府治理和市场治理中的不可治理型区域形成最稳定和最快速的补充力量。
3.1强能社会的指标体系
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要求社会向市民社会进化,市民社会包括公民个体和社会组织两个有机部分,其进化目的在于实现现代民主治理,保障公民福利,补充完善政府和市场在治理过程中的不足和缺陷。同样,这种强能的社会将根据自身的特性对国家转型提供大量的组织资源、财力物力资源。表2根据强能社会的特征选取教育水平、公民权力认知、社会动员、自主社会化、社会组织发育、自治保障体系、政治自律习惯、公共责任意识八个具体指数构成,相对应着公民人格、政治关注、政治参与、政治素养四个强能社会的基本元素,以此对社会发育程度进行考核(见表2)。
表2作为试验型推导,具体指标元素可围绕强能社会的角色定位进行更深一步的细化和区分;本表适用于第三方的考核;同前表一致,不设置优秀指标。通过对社会发育四个指标的考核,可以得到社会发育的五种形态。
第一种是“0+4”模式社会,在该阶段社会发育程度低下,国家治理全面依靠政府管控,市场治理也因为社会发育程度低表现得较为弱势;第二种是“1+3”模式社会,该阶段在四个指标中仅有一个指标合格,多表现为“公民人格一般+其余不合格”或“政治关注良好+其余一般或不合格”,前者所出现于教育战略初期节点以及工业文明带来国民素质提升之后,后者则多出现在市场治理表现突出,公民社会化的环境整体提升,政府治理依赖问题的倒逼显得较为弱势,大众传媒的蓬勃发展等致使了政治周知。
第三种是“2+2”模式社会,该阶段中强能社会指标中指标指数明显高于另外两个指标,多表现为公民人格和政治关注指数较高,原因是社会发展进程中,通识教育、工业文明、大众传媒都渗透入公民的生活中,目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处于这个状态中;第四种是“3+1”模式社会,该阶段中存在一个指标明显低于其余三个指标指数,这个指标极大可能为“政治素养”,该状态多出现在社会转型升级期间,国家实施的改革由增量转为存量,导致社会整体缺乏足够的理性,社会组织的发育相对来说功能齐全、数量较多,但对责任的认知不够,有较高的社会风险;第五种是“4+0”模式社会,在该阶段,社会大众以及大众建设的社会组织都基于较高的教育水平,全面的权利义务认知,稳定有序的政治参与,以及理性的政治观望,对社会责任有很强的意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有关社会发育的发展目标。
3.2社会发育的畸形取向
民粹主义的政治思潮。伴随着现代意识的觉醒,全球化的渗透,社会变迁的加速,极端的民主话语体系在国家进化理论的保护下发展起来,形成反对权威、反对精英、反对理性的民粹主义。民粹主义在孕育早期代表了一定程度上的民意理念,为扩展弱势群体的政治参与、利益表达渠道而有所作为。随着民粹主义的发展,大众的话语权尤其是相对弱势部分的话语影响力有所提升。
然而,向往高福利的民粹主义的本质是对政府二次分配强烈的质疑,是对国家强权的冲击和渴望,这对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了伤害[6]。极端化的平民主张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同利益群体、不同意识形态群体间差异过大所导致的,是以底层群众的利益诉求和不满情绪孕育社会风险,是非理性的政治参与和政治表达[7]。
这种社会发育的畸形取向,不仅仅是执政管理中的误差,也是社会自我调适过程的遗漏。政治冷漠的社会态度。社会的发育中关于政治参与分为三种状态,分别是政治社会化后的政治参与、社会变革中的政治热情、霸权下的政治告知以及政社互动缺乏下的政治冷漠。后两者的政治参与属于被动型,或对社会发展的关注甚于政府机构运行,或局限于自我小团体的发展。但是,并不是说政治参与的程度愈发激烈就能代表一个国家的民主程度,理性的说,政治参与要和国家政治制度体系、社会经济情况以及大众意识形态接受范围相匹配才是最适合国家进步的政治参与程度,如一些社会基础薄弱的国家,高涨的政治参与热情在国家治理方面更多的是对行政成本等各方面的投入的消耗。但是,政治冷漠对任何时期的国家治理都会有负面影响,严重滞后社会的自我发育。
3.3强能社会的培育策略
从长远来看,公民和社会组织对公共事务的主动参与,对社会冲突和政治抗争的政治理性,对市场、政府互动过程中的参与、合作以及秩序都是社会发育程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强能社会。社会转型的复杂局面是社会发育现代化的重要时机,以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为目标,基于社会可承受度,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政治社会化是重要路径。另外,在社会培育策略中,往往需要警惕一个误区,即在发展社会治理能力过程中,适当的减少政府影响范围时诱发了“伪新需求”的问题,即社会培育提出新的社会治理能力需求,但这种需求却是虚弱的或者说根本不存在的。工业化和教育文明搭配。
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对公共事务的治理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升路径。现代社会资源流动迅速、社会结构复杂、意识形态更加多元,单一的政府治理是远远不够的,在国家权力边界清晰的基础上,应该培育更多的有能力参与国家治理的社会组织,或者对社会群体进行治理能力培育,形成国家主导、多元治理主体分工协作的治理体系[8]。对大众而言,工业化更显著的是市场机制带来的知识体系的最快速最直接的扩张,对权利、收入、分配等概念更加直接的认知,并孕育了促进国家工业化的工人文明。教育文明是国家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来源,是保障社会秩序的国家战略,同样不可忽视。二者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国民素质的改善。
对社会组织放权。根据比较研究我们可以得知,社会组织在政府与社会互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国民政治参与相对冷却,自主性较差时,群众和政府的联系更多的依赖社会组织的功能发挥。政府适度让权,给社会组织更多的发展空间,对激发社会力量的自我成长,实现社会力量的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培育出一批具有高自主性、高创造性的理性社会组织,塑造社会共同体有着积极作用[9]。
关于对社会组织的放权和让权,政府应当关注对社会活力的激发,而公共服务的政社合作、社会力量的制度化管理都是对社会组织可行的培育方向。总之,国家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形态,是在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中需要强调的一点,换句话说就是社会的现代化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应该围绕强能社会的培育策略展开,最终达到臣民社会向市民社会的转变,市民社会的自治和监督促进有限政府的转变,二者权力达到一种工具和需求的运用分配的均衡状态。
4促进政府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元素
实现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实践规划,是一个双向的、缓慢的过程。一方面政府要着力于社会改革提升国民素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改善社会治理能力;另一方面,自治管理强大的社会也承担起通过监督、规约和辅助来培养和促进政府的高效治理,实现对国家制度的支撑或促进,二者相互作用,形成国家治理的最佳搭配[2]。通过对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于政治制度及政治文化、行政内容及行政方式的影响可以总结出,打造强能社会和优良政府,一般来说有三个重要元素。
4.1社会规则的完善
治理的第一要义是关于权力及权力关系的调试,对权力的制度化安排对社会关系的公平构建。无论是社会治理还是政府治理,都是人的治理和对人的治理,都依赖制度的治理。社会规则就是这种治理的标准、流程、依据、量化和参照。社会关系的不对称极其容易导致社会风险,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表现之一就是对社会规则的制定、完善和适用。
单一强调强制、控权、自由、民主都会严重威胁社会发展。文明程度高的社会治理对规则体系构建有更高的要求。国家治理的多元主体会产生各种行为,无论是自发性还是触发性行为都应当在规则、惯例、法治的框架范围内,因为这些行为都代表了个体权力的运用和权利的行使。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为个人和群体树立了行为规范,对参与人员在进入国家治理过程中必须的条件、程序、标准、流程,对社会治理的各主体的权力边界、责任清单进行了划分,进行了框定,在很大层面上这是对混乱的自由时代产生无效治理的预防[10]。制定更加完善的社会规则是对社会转型的不确定性作保障的重要途径。
4.2妥协的认知
人类社会的发展从分工开始,伴随着一直发展到社会共同体的表现形态,其中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社会的存在必然产生内耗,包括内在的矛盾和分裂,而现代政治共同体将对这些内耗进行调和和管控。而利益矛盾、意识形态矛盾和性格矛盾作为主要的内耗,现代政治共同体所拥有的最稳定的解决方案便是妥协。这种妥协是多元主体间的谈判和合作,因而表现出弹性、互动性和反思理性的特征[1]。
绝对强制对权威的合法性起反效果,对国家治理的改变首先应该消解不对等、不合理的治理层级概念,打造各治理主体间平等的沟通平台,实现谈判、合作的基本权力结构,实现社会稳定顺利的转型,促进社会制度的创新。妥协不意味着放弃原则,而是在给所有成员一个表达观点、意愿和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对差异予以认可并选择调和的行为。政府和社会在互动中都存在治理的压力,双方的受众都有正当合理的需求,政府和社会的整合是大多情况下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这些方案中都蕴含了公平、民主、争议的取舍,但从长远和理性出发,取舍是必然的。
现代社会的异质性是社会矛盾冲突产生、加剧的根源,通过妥协实现各主体的适应,在有助于规避社会风险的同时,还在社会活力的激发、创造力的培育以及政府的转型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效果。妥协的实现存在社会基础。现代社会的全球化、信息化带来了生产过程的专业化、复杂化在一定程度上使不同群体间的依赖性增强,互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生产力的发展又推进了社会物质财富的大规模产出,减少了原始社会或贫穷阶段的物质占有冲突;社会成员在良好环境下的社会化完成后,对多元价值、多样的习惯差异都会基于一个尊重和包容的理性认知基础进行衡量[11]。除社会基础外,国家的发展在坚持社会公正和适应国情的前提下为妥协提供了制度基础。
4.3合作共识
国家治理的发展,不仅需要从宏观层面上社会成员的动员式参与,还需要不同利益群体对合作理念的正确认识。治理现代化不仅需要政府机构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贯彻互利共赢理念,还需要社会成员在自我管理上的改善,更需要政府、社会、市场在政治发展规律基础上的分工和理性协作。治理现代化对利益资源的分配和开发不仅需要对均衡的关注,也需要对部分贡献型的分配进行长远的考量和理性的反思。对社会治理主体而言,强能社会对合作共识的解读分为两方面。
一方面,是对国家治理的全面助力,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应从补充政府治理、完善市场发展的角度对社会进行整体提升,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
另一方面,是出现利益获得和利益让出情况下的合作共识。在某一阶段,如存量改革的转型期,既是某一方占据了某种优势位置,获得了先发的福利和权益,该部分群体应做到对社会的反馈,而另一方在出现利益的让渡过程中也应当保持社会信任,从长远的角度考量社会的合作共生[12]。从两方面理性认识社会发展,以实现社会治理主体对合作共识的深刻解读。
对政府治理主体而言,优良政府对合作共识的实践需要明确责任。政府的社会职能是围绕整个社会的进步展开,培育社会、协助市场管理都是政府的责任,这种责任对合作有更高的要求。在公共事务方面,政府不仅有根据制度进行预警、方案编制等方面的前期准备责任,还有在公共事务处理过程中,对国家财政、国家安全等方面改善成本效益的责任,还有在后期收尾和总结过程中,对多元主体进行指导、管控、规划以及维护自身公信力的责任。通过对政府责任的践行,实现各主体互动中的合作共赢。
5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完备状态
当下中国的治理正往“优良政府+效能政府”转型,政府在角色认知更新和职能转型中逐步成为优良政府,从而实现高效的政府治理,社会在明确责任的自我发展过程中,助力国家治理的秩序和活力,也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治理。本文通过对国家治理有机主体的精细研究,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政府、社会进行了讨论,以现代化制度体系、妥协原则以及互动合作为推进国家治理效能的良性政社关系元素。
但需强调一点,中国的发展经历了政治革命而没有发生社会革命,因而政府通过持续的科学改革实现转型是属于可预见型的转变,但社会的转型就中国的国情和传统而言,将是一个相对持久的探索、试验、发展过程,与其说我们的目标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完备状态,不如说是一个国家建设目标的理想状态。不管是善治还是治理,在多元主体的参与下,中国学术界和中国的政治家都在挖掘一个适用于中国国情的治理理论,这便是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意义。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政治力量、市场力量以及社会力量作为相对独立又相互融合的力量都具有后现代主义的治理色彩。适应中国国情的现代化国家治理,是对传统精华和现代规律的有机融合,政府治理摆脱“强政府”模式,成为根据现代制度体系进行标准化职能输出的机构,[13]市场依据经济价值规律对社会活力和参与人员进行调配,并且对风险型的差距矛盾结合政府治理进行调试,社会发育在国民理性和国民认知上有一个新的转型,社会组织在数量、组织化程度、制度体系、功能以及活力和创造力方面都走向了现代化。
对当下国家治理理论的验证我们目前依赖学理上的判断和社会发育的可能性。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全面的现代化,需要实现治理力量多元化参与、对客观规律进行适用性实践、正确认识民主等社会价值。治理主体在分工协同中带动了中国的崛起,创新、系统化和规范化是建设具有现代价值取向制度体系的重要维度,也是促进各治理力量间彼此协调、高效联动的运行机制取向。在三者有机协同的过程中,更强调三者的互相补充和互相监督,这样严格并合理的制度体系是政治认同的基础,是政治文化形成的制度因素,对塑造政治信任、构建政治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14]。
但同时,治理的实践应当保证处于制度所构建的框架范围内,允许合理创新的同时要坚持正确的程序和标准,并建设起维护制度权威的监督、管控体系。
参考文献:
[1]郁建兴,王诗宗,杨帆.当代中国治理研究的新议程[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7(1):28-38.
[2]方盛举.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府与社会[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24-30+2.
[3]程虹.警惕中国创新面临的十大挑战[J].领导科学,2017(13):20.
[4]孙涛.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的五个维度[J].领导科学,2017(13):20-21.
[5]杨光斌.关于国家治理能力的一般理论——探索世界政治(比较政治)研究的新范式[J].教学与研究,2017(1):5-22.
[6]谭保罗.经济不怕周期,怕“刚性衰退”[J].领导科学,2017(18):20.
[7]庞金友.挟持民意的民粹主义当休矣[J].人民论坛,2017(4):114-117.
[8]杨阳.中国政治传统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1):12-15.
[9]朱光磊.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中国新治理观[J].中国社会科学,2017(4):27-39.
[10]王郅强,张晓君.“结构性矛盾”与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J].行政论坛,2017(2):87-92.
[11]吴忠民.现代化进程中的妥协与社会矛盾[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6(6):95-106.
[12]王道勇.论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的获得感问题[J].教学与研究,2017(4):44-49.
[13]胡承槐.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特”[J].观察与思考,2017(3):5-16.
[14]马华,王晓宾.就职宣誓: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构建[J].政治学研究,2016(6):94-104,12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