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时间:2019-06-17所属栏目:政法论文
摘要:新时代以来,中国的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中国的脱贫攻坚是以农村扶贫开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减贫行动的阶段性任务,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科学内涵凝结了中国特色减贫道路的内涵和要求。脱贫攻坚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写照,体现了人民至高无上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基本制度包括开发式扶贫制度和救助式扶贫制度。中国共产党在推进脱贫攻坚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创新脱贫攻坚模式来培育扶贫对象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振兴发展的内生力,逐步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实践模式和创新机制。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开发式扶贫,救助式扶贫
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出发,非常明确地提出,至2020年必须“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1]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由此进入脱贫攻坚阶段。
随后,11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11月29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顶层设计,并对此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广泛的动员。党的十九大再次吹响了脱贫攻坚的号角,再次强调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背景下,对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科学内涵、价值取向、基本制度、实践模式、创新机制等问题进行系统解读,不仅具有从新的视角诠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经验启示的应用价值。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科学内涵
习近平指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直是世界减贫事业的积极倡导者和有力推动者”。改革开放至今,“中国人民积极探索、顽强奋斗,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3]脱贫攻坚是以农村扶贫开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减贫行动的阶段性任务,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科学内涵凝结了中国特色减贫道路的内涵和要求。
其一,坚持依靠发展解决贫困问题。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中国的所有问题最根本的途径要靠发展,解决贫困问题最根本的方法也要靠发展。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4]必须把加快发展作为实现减贫的根本举措。据统计资料显示:1979年至201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速只有2.8%。
我国高速增长期持续的时间和增长速度都超过了经济起飞时期的日本和亚洲‘四小龙’。”[5]2013年至201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54万亿元增长到80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6]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政实力的显著增强,为实现大规模减贫提供了物质基础。坚持依靠发展解决贫困问题,这是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基本特征。
其二,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该方针,也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在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下,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的、有自己特色的发展道路。通过发展生产力,提高贫困农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7]
开发式扶贫是消除贫困必须坚持的根本方针,目的在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开发式扶贫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单纯救济的扶贫方法,成为中国扶贫开发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这是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真谛所在。
其三,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相结合。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中国的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国家在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武陵山区等14个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陕甘宁等5个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以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等反贫专项规划,对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实施有利于减贫的特惠政策,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相结合,这是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内在意蕴。
其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脱贫攻坚。这是由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宗旨所决定的。习近平指出:“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8]党委领导就是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的核心作用,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选好配强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县乡党政主要领导,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建设好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
政府主导就是把脱贫攻坚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制定脱贫攻坚规划纲要,组织实施大规模脱贫攻坚行动;把贫困地区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区域,对贫困户、贫困地区予以政策扶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这是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政治优势。
其五,坚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民群众中蕴藏着脱贫攻坚丰厚的社会资源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习近平强调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9]
中国共产党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构建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紧密结合,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机制和体系;同时,以开放的态度积极吸收和借鉴国际社会成功的减贫经验、先进的减贫理念,广泛争取国际社会对我国脱贫攻坚的援助。坚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是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重要经验与理念。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价值取向
习近平指出:“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10]脱贫攻坚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写照,体现了人民至高无上的价值取向。脱贫攻坚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因此,脱贫攻坚作为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要求,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重大职责。习近平指出:“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11]对此,他要求贫困问题较突出地区的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紧迫感,要认真履行领导职责,把脱贫攻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关心和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心无旁骛、聚精会神抓紧抓好抓实这项工作,帮助贫困群众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向着共同富裕目标稳步前进。
脱贫攻坚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要求。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攻坚的主体,脱贫攻坚最终目标是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由此决定了脱贫攻坚必须坚持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此,习近平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工作重心下移,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是对各类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12]
通过扶持特色产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环境保护、引导劳务输出、资产收益扶贫、文化教育发展、就业创业服务、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实行低保救助等措施保障贫困群众的生存权及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脱贫攻坚体现了共享发展理念的要求。
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这体现了全民共享;打赢脱贫攻坚战,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这体现了全面共享;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要激发贫困地区振兴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这体现了共建共享;打赢脱贫攻坚战,消灭绝对贫困现象,反贫困工作重点由消除绝对贫困转向缓解相对贫困,这体现了渐进共享。
树立和贯彻共享发展理念,要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13]
通过更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建设,让贫困人口共同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脱贫攻坚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我国城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发展差距,这决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这决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在贫困地区。习近平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14]
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为此,他强调,“我们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口的生活水平处在扶贫标准线以下,这既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满意度,也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度。”[15]打赢脱贫攻坚战,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决不让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掉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底线任务。脱贫攻坚体现了精准扶贫促进精准脱贫的要求。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有效地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确保各项政策好处落到扶贫对象身上”。[16]
通过精准识别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解决“扶持谁”问题;实行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解决“谁来扶”问题;按照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的具体情况,“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17]解决“怎么扶”问题;建立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严格退出标准和退出程序,明确后续扶持政策,解决“如何退”问题。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创新机制
习近平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其“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必须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24]由此,中国共产党在推进脱贫攻坚的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机制的创新,逐步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创新机制。
这些机制包括:组织动员机制。在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责任基础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中央、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武警部队开展定点扶贫,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协作,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等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事业,发挥贫困人口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目标瞄准机制。
在瞄准单元上,经历了以贫困县为主向贫困县与贫困村并重,进而向连片特困地区与贫困县、贫困村并举转变,重点目标是深度贫困片区、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在瞄准对象上实现了以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为主,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并举的转变。同时,通过开发式扶贫制度和救助式扶贫制度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覆盖。精准识别机制。“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户和贫困村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25]
通过这一机制,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问题搞清楚,做到扶持对象精准。精准识别是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实现扶贫到村到户,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资源投入机制。构建脱贫攻坚资源多元投入体系,创新资源整合模式,提高资源使用的有效性。要“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等模式,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竞争机制对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26]
贫困群众参与机制。坚持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贫困群众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切实回应群众需求;积极推行参与式扶贫,不断提高参与式扶贫的整体水平,倡导贫困群众积极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保障贫困群众对脱贫攻坚的知情权、参与权、实施权和管理权,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创造性。干部驻村帮扶机制。
建立这一机制,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驻村帮扶工作队全力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27]
财政资金管理机制。以精准扶持、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为指导,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机制。建立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增强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资金分配与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中央财政大幅提高奖励资金规模”,“把资金分配与扶贫目标、任务结合起来”。[28]
金融服务机制。大力鼓励商业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重心放在支持贫困地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通过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29]
资金审计机制。各级审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全面严格的专项审计,并实现经常化和制度化。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扶贫资金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宣传激励机制。明确脱贫攻坚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基本原则、重点内容等问题,把脱贫攻坚纳入国情教育范畴,广泛宣传脱贫攻坚的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同时,“建立国家扶贫荣誉制度,表彰对扶贫开发做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加强对外宣传,讲好减贫的中国故事,传播好减贫的中国声音,阐述好减贫的中国理念。”[30]
考核问责机制。对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资金投入、减贫成效等考核内容,对省级总结、第三方评估、数据汇总、综合评价、沟通反馈等考核步骤做出明确规定;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违反贫困县约束和退出规定的、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部门的党政负责人进行问责。
约束退出机制。对贫困县必须作为、提倡作为和禁止作为的事项做出明确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决刹住穷县‘富衙’‘戴帽’炫富之风”;[31]明确扶贫对象脱贫以及贫困村、贫困县退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标准程序、核查办法等问题,解决“如何退”的问题,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贫困地区经济全面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贫困人口大幅减少。
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77039万减少到2015年的5575万,贫困率从97.5%下降到5.7%。[32]2016年底,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4335万人。[33]2017年底,中国农村贫困人口进一步减少到3046万人,贫困率为3.1%。[34]另据联合国《2015年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显示,从1990年到2002年,中国极端贫困人口的比例由61%下降到30%以下,2014年则下降到4.2%。由此,中国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了70%。[35]中国是世界上减贫成效最为显著的国家,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