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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戏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阐释与展示* ———以广西彩调剧为例

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时间:2022-04-09所属栏目:文史论文

  

  以广西彩调剧为例,探讨传统戏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阐释与展示的理论和实践。作为表演艺术的传统戏曲具有区别于其他非物质形式的特殊性,在探索理论和实践时需要针对这种特殊性寻找适合的途径。彩调剧的阐释与展示实践的主要问题在于其现有的展示系统并不适合呈现戏曲艺术。传统戏曲的本质在于其表演过程中的舞台语言,这也决定了其阐释和展示的主体。而这种本质的展现与展示空间的非耗时性特征之间存在矛盾,需要引入耗时性的媒介,数字化或许是其中一种更为有效的手段,其阐释戏曲本质的手段和语言有助于提升观众对传统戏曲的认识。

传统戏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阐释与展示* ———以广西彩调剧为例

  一、问题的提出

  彩调剧是广西地区独特的地方戏剧种,201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起不断获得全国各大戏剧奖项,包括剧本、导演、舞美、音乐等多个单元,[1](P21-25)但是面对近年来区域大剧种都难以在现代流行娱乐文化中占一席之地的境况,对于西部小剧种而言,传承和发展困难重重。除了戏曲普遍遇到的资金不足、市场萎缩的情况,彩调剧还面临剧团数量减少、技艺失传的问题。一方面,虽然近年来彩调剧在传承和剧目生产方面加大投入,但在大众传播层面上并没有明显的改善,传播方式单一,主要渠道仅为各剧团的定期演出、剧目展演,而博物馆等大众传播媒介的实践相对匮乏和滞后。另一方面,彩调剧的现代剧目已经成为其主流表现方式,活跃于各大剧场,走进校园和社区,电影式的剧情和美轮美奂的舞美设计赢得了一定的受众和票房;但对于传统戏曲和剧目来说,因其旧式的剧情和较为单纯的表演形式与现代文化生活脱节而难以打动新一代的观众。面对现代环境和观众,传统戏曲不可避免地失去了生存的土壤,需要通过文化传播机构的阐释和展示延续其独有的价值。理论方面,目前戏曲的传播方面的研究和论述已相当深入,既有概论也有针对某一剧种,研究涉及各种传播媒体和途径,包括电视电影、网络、数字化、博物馆、高校教育、旅游业等方面。其中,针对彩调剧的相关研究也不少,如《生态文明视野下桂林非物质文化遗产彩调的新媒体传播研究》[2](P45-46)《旧戏曲的新常 态: “互联网 +”语 境 下 彩 调 的 传 承 与 发 展 研 究》[3](P142-144)《广 西 传 统 戏 剧 类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旅 游 开 发 研究》[4](P10-16)等。

  二、彩调剧阐释与展示的实践现状

  近年来国际各组织通过法规的制定和概念体系的建立,致力于对非物质遗产文化的阐释和展示。《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宪章》定义了阐释和展示的概念,阐释指一切旨在提升公众对文化遗产的意识和理解的活动,展示指有计划地传播阐释内容的活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阐释和展示活动两个方面的整体探讨对促进其保护和传播有重要作用。① 同时,这种理念的强调使得博物馆化②领域不再局限于三维实物,进入到无形和精神的层面,博物馆、非遗中心等文化机构的实践也扩大到包括戏曲、音乐等艺术形式。一方面,戏曲是一种表演艺术,通过当代市场运作进行传播,演员在戏剧院等各类舞台进行演出;另一方面当戏曲被视作保护和传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也成为博物馆化过程中探讨阐释和展示的对象。目前,国内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方式主要有两种形态,一种是以文物展陈为主、兼顾户外环境的博物馆展示空间,另一种是超出博物馆范畴阐释文化中心。[8]戏曲的阐释和展示的实践也在此基础上取得较大发展,全国各地戏曲博物馆、非遗中心等机构日渐增多,早已经从静态的传统展览过渡到活态的展示阶段,但彩调剧现有的阐释和展示实践相对有限和粗浅,而且同样遇到戏曲普遍展示上的瓶颈。广西地区主要的彩调剧阐释和展示的机构主要有广西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广西艺术学院民族音乐博物馆、宜州刘三姐文化博物馆、桂林永福罗锦彩调非遗陈列馆,以及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江南水街传承展示中心,其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两个方面。

  1.文物式、考古式的静态展示

  博物馆、非遗馆等机构的核心使命集中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阐释和展示,是文化遗产解读最为集中的一种媒介,而且具备学术研究和专业阐释和展示的能力,使观众能够获取展品更广泛和深入的信息。目前广西地区尚未建成专门性的戏曲博物馆或彩调剧单一剧种的博物馆或阐释中心,陈列规模较小,从目前的展示空间来看,展示手段较为单一,主要以文物式和考古式的静态陈列为主。第一,展品主要是与彩调剧表演相关的文物,而且其展示的方式绝大多数仅为实物摆放。演出遗留下来的历史文物大部分陈列于广西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和宜州刘三姐博物馆的彩调剧展厅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演出物品,如服装、道具和乐器,另一类为文献、音乐记录,如剧本、训练教材、乐谱和节目单。这些物品虽然承载着戏曲的重要信息,但观众通过视觉获取彩调剧表演形式的信息并不多,特别是大量文献和音乐记录的陈列,这些材料具有很高的史料学术价值,但对于大众传播和普及彩调剧表演的作用有限。而且,展品基本上以静态摆放的方式展现。比如,传承基地展出的一批20世纪80年代的戏曲幻灯字幕,这一道具原本是通过幻灯片的移动实现字幕的播放,而展柜内的静态陈列无法将其功能和使用方法展现出来。第二,展示重点在于考古式的戏曲志内容,展览中大篇幅地介绍剧目和表演者的信息。比如广西艺术学院的民族音乐博物馆内的彩调剧展示,其重点在于历代刘三姐扮演者的图文介绍;另外,永福罗锦彩调非遗陈列馆内则主要关注彩调剧的传承及其传承人。虽然广西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对彩调剧表演、音乐等艺术特点进行了阐释,但是过多使用文字展板,并未对应实物或图片等内容,展示的信息停留于抽象的文字符号,未能转化为视觉性的展示。

  2.缺乏阐释的展演模式

  除了博物馆、非遗展厅等室内的静态展示外,戏曲展演被认为是突破博物馆式展示局限的有效模式,促使戏曲艺术的活态传播。近年来各类非物质文化中心的创立为其阐释与展示提供了新的途径,特别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的结合,通过与环境和社群相呼应,文化遗产在现实环境中还原或展现本来样貌,这种结合被认为是文化遗产保持活力、深入传播的有效途径之一。随着“非遗+旅游”或“文化旅游”概念的出现和热潮,全国各地出现众多非遗展演中心,围绕知识普及、研学旅游、传习体验及活态展示等项目。彩调剧展演活动主要与民间节庆、民俗活动结合,戏曲载歌载舞的形式具有吸引观众、结合民俗旅游的特点,因而成为文化开发的热门。2014年,广西成立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江南水街传承展示中心”,以呼应“非遗”节庆项目“壮族三月三”,开展非遗展演活动,不仅在江南水街进行彩调剧等民族艺术展演,还设立公益剧场邀请游客观看各戏曲表演,打造少数民族风情旅游景点。①但是,这种展演模式似乎仅停留在彩调的实地演出的层面,并未从艺术形式和文化价值上进行阐释,游客的观看和欣赏流于表面、并带有随意的性质,很少能从感性观赏上升为理性认知,只能丰富观众的文化生活,对于戏曲表演的传播作用甚微。

  三、传统彩调剧的阐释和展示主体

  鉴于传统彩调剧阐释和展示的现状,未来实践需要缓解和避免过程中遇到的不足和问题,而实践的基础和前提在于探究传统戏曲的本质,以此明确阐释和展示的主体,探索更为适合、有效的途径来充分体现传统戏曲的精髓。

  1.彩调传统戏和现代戏的断裂近年来戏曲的传承发展和普及推广呈现高峰态势,很多专业戏曲团体不断探索创新,比如在剧本上与国外经典剧目结合,或尝试与音乐剧、西洋乐跨界合作,或设计园林实景、水上移动剧场等富有视觉感染力的舞美空间。2008年在美国巡演的新版彩调剧《刘三姐》,在结构上进行了重新编排,在语言、舞蹈和服装上也加入了现代元素。[11](P228)这些尝试的目的都在于不断增强戏曲与现代观众甚至西方观众的契合度,通过改变传统戏曲形式来增加卖点,然而不断创新的戏曲其实和传统戏曲之间存在根本区别。早在20世纪初,传统戏曲的结构已经逐渐发生了文体上的转变,产生了现代戏曲形式,并且普遍存在于地方和少数民族剧种的发展中。很多学者对这种传统和现代戏剧的断裂表示了担忧,吕效平在其《论“现代戏曲”》中认为,现在流行的戏曲并非是从古典时期持续发展而成的,而是已经脱离出来,和传统古典戏曲之间存在文体上的本质差异。这种对立并非指题材上的古代和现代,而是形式上彻底的转变。文体上的转变开始于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受到西方戏剧和现代影视表现形式的影响,戏曲由古典样式转向现代戏曲形式,从演员和表演的提供审美资源转向剧场中情节的完整性,以唱腔和身段等舞台语言诉诸人的感官让位于以具有紧密组织和内在逻辑的情节。

  2.传统戏曲的本质:表演语言传统彩调剧突出戏曲程式化的特性,其本质在于演员的舞台表演语言,具体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首先,舞蹈方面:讲究身段动作,特别是腿部和脚部动作具有民间民族的特色,通过不同动作的形态变化和幅度力度展现;步法的运用根据音乐的节奏以及剧中特点的环境和气氛改变;并且运用扇子、彩带和手巾道具辅助舞蹈,增强表现力。其次,歌唱方面:唱腔是彩调剧种的标志,腔类丰富多样,有区分角色的身份腔,规定动作的行为腔,以及通用腔,节奏明快,句式多变;曲调受到本地方言和山歌小调影响,带有浓郁的民歌色彩;除此之外,歌唱方式针对各个唱段分为独唱、对唱、接唱等形式。再次,唱词方面:结构有诗歌式的规律可循,不同句式配合不同节奏;最为特色的是大量“哪嗬嗨”等富有民歌特色的衬词衬腔的使用,不仅使乐曲结构节奏均衡完整,也为演员的舞蹈动作留出空间。无论是舞蹈身段、唱腔曲调,还是唱词衬词,彩调剧通过大量不同的类别来标识人物角色和性格,描绘情景和活动,表现心理情绪和营造环境氛围。并且通过行当对人物进行划分,以“两小戏”或生、旦、丑“三小戏”为基本类型,从外形和表演上体现某类人群的典型特征,在所有行当中,丑角是彩调的主导,戏份最重,难度最大,借助程式化的唱腔、身段以及脸谱化的外形,演员略带夸张地演绎出诙谐有趣的人物角色。

  四、传统戏曲的数字化阐释与展示

  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认为,戏曲艺术在博物馆中的展示是固化而非活态传承,而且与现实发展相隔离,将博物馆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传播的“坟墓”。其实这样的疑虑和争议可以归结于戏曲本质特性和博物馆这种传播媒介之间的冲突,但是这个问题存在缓解和解决的方法,那就是在博物馆空间中寻求合适的载体形式将传统戏曲进行转化。

  1.博物馆媒介和传统戏曲形式的冲突戏曲是一种时间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质是人的行为的动态过程,具有“在地”和“即时”的特征,有开始和结束,结束后不留下痕迹。[12](P123-128)这意味着观众需要在特定的时间,亲临观看表演,这个过程是耗时性的。而博物馆空间的原理是,观众是在策划与设计的空间里,自由地选择参观路线、展项和停留时间,通过移动、观察和操作来获得对展品的认知。[13](P93-101)因而博物馆和剧院体系截然不同,看展览的观众不会被限制在座位上,也不会被要求开场前来,结束后才能走,这一区别构成了展览重要又特殊的伦理。① 所以展览空间是非耗时性的,展示的方式主要适合于不可移动实物的特征。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彩调剧展示最多的形式依然是实物展示,因为服装、道具、乐器、曲谱等与戏曲相关物品能够被清晰、具体地通过博物馆空间进行阐释和展示,然而这些藏品显然无法突出表演艺术的精髓。因此,展示戏曲的关键在于解决戏曲耗时性的非物质形态和博物馆空间这一非耗时性媒介之间的冲突,唯一的方法就是引入具有耗时性的手段。

  2.阐释戏曲核心的数字化展示新媒体主要包括录像、录音、数字媒介,戏曲的录像、录音于20世纪50年代已经开始,由于耗时性技术和设备更新和淘汰的特点,各地已经展开了数字化抢救保护。[15](P17-18)戏曲数字化保护与传播也已在全国展开,京剧等大剧种在这方面已经较为完善,各地也在加紧地方小剧种的数字化工作,加强了对表演过程的拍摄,并且对剧目抄本、口述本等相关文献和图像进行了挖掘、梳理和储存。数字化稳定、高清晰度的优势有利于戏曲的保存和记录。同时,数字化正影响着当代博物馆的特性和发展,促使展览和观看的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博物馆的艺术体验从“信息”转移到“情感”层面,高质量的数字化设备和多功能使观者获得前所未有的高清晰、近距离的视觉体验。[16](P68-75)运用选择性、针对性的镜头拍摄,比如特写、多角度等方式,同时加入可编辑的后期制作,不仅呈现表演过程,还能吸引观众关注表演者的身段和唱腔等表演细节,以及表演背后的价值和意义,在展示中融合对戏曲核心的阐释。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取阐释性的展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解读内容、强调重点、讲述背景,虽然并非实际戏曲的展演,却能够提供对传统戏曲必要的解读,突出其价值核心;用专业阐释的视角带领观众领悟古典戏曲本质,深入理解戏曲表演的语言。

  五、结语

  彩调四大传统剧为《王三打鸟》《探干妹》《双打店》《双黄蛋》,到剧院观看的大多为老人,这些传统观众反复几十遍地观看,他们欣赏的不是剧情,而是表演的抽象魅力。然而,大量受到西方观念和现代戏剧影响的观众普遍缺乏古典语境,无法认识戏曲传统的本质。正如吕效平所说,古典文学遗产“永远地保存着它们的新鲜古装,蹲在图书馆的书架上等待一代代读者的朝拜,可是古典地方戏却没有这样的幸运,它们无法以印刷品的方式保存下来,只能保存于演员的肉身。这种保存方式是极不稳定的”。[5](P38-48)现代戏曲可以通过传承人、传承和观演等生态空间,以及剧目生产形成的活态系统进行保护和展示,而对于古典传统剧目来说,即使传承人和演出空间得到保障,拥有现代生活方式、价值观和审美观的当代观众不断更新,接受传统戏曲的观众减少,失去大众记忆和传播,也仅能在极少数人身上延续。因而,保护和传播需要发掘更稳定的途径。由于被赋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使命和专业功能,博物馆、非遗中心等文化机构成为现代观众获得传统意识的稳定途径。戏曲展示的核心是表演者的舞台语言,只有在表演过程中才能突显,数字化媒介展示解决了博物馆的非耗时性和戏曲的特性之间的冲突,实现在动态中为观众解读传统戏曲的本质。而且,通过具有针对性阐释和展示,博物馆可以成为观众到剧院看戏之外理解和学习欣赏戏曲的主要途径,讲述脱离的传统语境,提供更开阔的视野。经过培育后的观众在被现代剧目的剧情和舞美效果感染的同时,也能对演员表演及其舞台语言的魅力有更深刻的体会,获得更丰富的观感体验。彩调剧的问题代表了广西,乃至全国戏曲在阐释和展示传统本质上遇到的困境,甚至揭示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播时遇到的困难。传统戏曲的核心虽然暂时只能通过传承人和表演者保存,但是,在保护传承人和强化传承机制的同时,若能培养现代观众对于传统戏曲本质的意识,其传统的精髓就不会消亡,它会在观众观赏戏曲演出时显现出来,被主动地捕捉、理解和记忆,有助于传统戏曲和整个戏曲的发展真正融入大众的文化生活。从传统到现代的发展中,文化遗产在传承和复兴时会遇到文化重构的问题,重构的基础不能脱离固有的文化传统。[18](P11-19)文化遗产需要活态传承和发展,需要适应当代社会的需要,不断调整和创新,在现代化和经典化创作的发展过程中,技艺生产活力的基础也在于保持传统,而这些不仅建立在生产者身上,也在于大众对于传统的认识和接纳。

  [参 考 文 献]

  [1]蒋新平,刘洋洋.广西风物图志(第一辑)·戏剧[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

  [2]孟达,曹若.生态文明视野下桂林非物质文化遗产彩调的新媒体传播研究[J].当代音乐,2016(10).

  《传统戏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阐释与展示* ———以广西彩调剧为例》来源:《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作者:唐可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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