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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土农产品贸易合作研究

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时间:2022-11-29所属栏目:农业论文

  

  伴随“一带一路”的深入,中国和土库曼斯坦的贸易展示出多元化态势,作为丝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的土库曼斯坦农业水平相对较弱,农产品种类相对单一,这为我国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提升中国农业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因此,在两国农产品贸易现状基础上,分析两国农产品贸易对两国该领域进一步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

中土农产品贸易合作研究

  一、中国和土库曼斯坦农产品贸易现状

  (一)中国与土库曼斯坦农产品世界贸易市场现状。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数据库所得数据显示,中国农产品贸易呈现增长趋势,2014~2018年中国的农产品世界出口额由894.99亿美元增长至973.14亿美元,进口额同样有增加,由1,338.8亿美元增长到1,462.4亿美元,增速分别达8.73%和8.23%。中国对高品质棉花、高筋小麦及面粉、动物毛皮等农产品的进口需求较强烈。与世界农产品贸易相比,存在较大的贸易逆差。土库曼斯坦的经济属于能源型经济,大多数自需商品需要进口。近几年,农产品进出口额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农产品出口额由7.85亿美元下降至4.69亿美元,进口额由8.74亿美元降至5.41亿美元,贸易逆差额降速达17.6%。农产品主要是棉花、羊、蚕丝,这也是土库曼斯坦主要出口的农产品,在其国内耕地,将近一半用于种植棉花,土库曼斯坦对反季节蔬菜、水果以及部分加工农产品有巨大需求。

  (二)中国和土库曼斯坦农产品双边贸易现状。土库曼斯坦与中国贸易主要在能源领域,而农产品贸易规模较小,除去能源贸易的影响,中土农产品贸易仍存在不小贸易逆差。2014~2018年这5年中,在2016年达到进出口一个高点,进出口额分别达到0.176亿美元和0.408亿美元。整体来看,中国对土库曼斯坦的出口额处于低迷态势,进口相对平稳,贸易逆差五年间存在较大的波动。从两国的农产品贸易进出口产品的集中角度看,中国出口到土库曼斯坦的集中度与进口的比较强。2018年,中国农产品进口土库曼斯坦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HS52、HS51、HS13,贸易额达0.25亿美元,占全部进口农产品的86.3%;中国农产品出口至土库曼斯坦排名前三位的是HS09、HS12、HS20,三种农产品贸易额达0.079亿美元,占全部出口农产品的88.6%。目前,中土两国农产品贸易额较小,贸易种类较少。

  二、中国与土库曼斯坦农产品贸易实证分析

  (一)数据选取及研究方法。由于各数据来源网站对农产品的界定标准存在差异,基于分析数据一致性的要求,本文实证分析所用数据全部来自采用HS编码的ITC数据库。根据中土农产品贸易的实际情况,本文选取的农产品标准是HS中一至二十四章,以及第四十一、四十三、五十一、五十二章。后通过贸易竞争力指数TC、贸易结合度指数TCD、产业内贸易指数G-L三大指数分别对两国农产品的竞争力、结合度、互补性进行分析。

  (二)中国与土库曼斯坦农产品竞争力分析1、中国农产品竞争力分析。通过贸易竞争力分析指数对中国农产品竞争力分析得出,在所有农产品种类中,在第三章、第五章、第十三章等共11类农产品贸易竞争力指数为正数,但其中只有第七章、第九章、第十六章、第二十章这4章接近于1,说明这几类农产品相比于其他国内农产品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其他数值为正的章节基本上处于一个接近于零的状态,保持一个平均水平状态。而贸易竞争力指数为负的章节有18章,而且有变低的趋势,说明这些项农产品竞争力趋于弱化,这也反映了我国长期农产品贸易进出口不平衡,产品质量较低的现象。2、土库曼斯坦农产品竞争力分析。相比于中国,土库曼斯坦农产品贸易结构相对简单。TC指数为正数的只有五章,分别是: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四十一章、第五十一章、第五十二章。除去五十一章外,其他4章TC指数极其接近于1,在国际上有一定的竞争力。而与中国不同的是,土库曼斯坦TC指数为负的农产品,数值基本都接近于-1,这也符合土库曼斯坦的国内情况,农产品种类单一、大多产品需要进口的现状,整体缺乏竞争力。

  (三)中国与土库曼斯坦双边贸易结合度分析。无论是中国对土库曼斯坦的贸易结合度还是土库曼斯坦对中国的,TCD指数都小于1,说明两国在农产品贸易领域联系较为松散。另外,土库曼斯坦对中国的贸易结合度始终大于中国对土库曼斯坦的贸易结合度,说明中国对土库曼的进口能力大于土库曼对中国的进口能力。在2018年,中国进口土库曼斯坦农产品贸易额占总贸易额的0.35%,同时段土库曼斯坦进口中国农产品贸易额占比为2.83%。两国之所以TCD历年小于1,主要原因在土库曼斯坦农产品市场体量相对较小,当前还不是中国农产品的重要出口国家。另外,其国家在国际上保持政治中立原则,这也较大程度制约了其国内的对外发展与合作。

  (四)中国与土库曼斯坦双边贸易互补性分析。通过产业内贸易指数计算得出,近5年,基于中国和土库曼斯坦农产品双边贸易测算情况来看,中国和土库曼斯坦在HS编码下,其中九章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为0,分别是第三、五、九、十三、十四、二十、四十一、五十一、五十二章,涉及到肉类、水果、蔬菜、皮毛、棉花、植物材料等多个种类,而其他章节双方贸易水平为较低,说明中国和土库曼斯坦在已存在的农产品贸易中存在有一定的互补性,拥有较大的贸易潜力。

  三、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1、在未计算中土两国能源贸易和其他非农产品贸易的情况下,中国对土库曼斯坦农产品贸易仍显示存在较大的贸易逆差,并在近5年有较大的波动,贸易发展存在不平衡的问题。2、中土两国农产品贸易有较强的集中度,贸易种类较少,规模较小,双方在主要贸易的农产品中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分别是第三、五、九、十三、十四、二十、四十一、五十一、五十二共9章,具有较大的农产品贸易潜力和空间。3、中国和土库曼斯坦的农产品在国际上竞争力都相对较弱,根据TC指数反映,中国农产品贸易竞争力过去5年有逐渐弱化的趋势,这也反映我国长期进出口不平衡、农产品质量不高、附加值较低的问题。

  (二)建议1、伴随“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围绕中土两国良好的能源贸易前景,以相关项目基金等为支撑,双方应抓住此领域合作发展机遇,从各自优势农产品上入手,充分利用两国农产品互补优势,不断完善两国农产品市场结构,推动中土两国农产品贸易合作进一步发展。2、基于土库曼斯坦农业技术水平、农业制度、生产加工水平相对落后的大背景下,中土两国应建立农业合作、农产品加工等一系列合作交流平台,通过两国协商谈判等方式加强农业多方面的投资发展,不断发掘开拓土库曼斯坦农产品市场潜力。3、土库曼斯坦与中国属于邻国,与拥有我国“一带一路”重要口岸的新疆较近,我国应充分发挥新疆地理位置优势,充分利用口岸作用,在良好的出口基础上,加强优势农业产业走出去,延伸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农产品竞争力,提升农产品在外贸上的地位。

  《中土农产品贸易合作研究》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作者:郭生鹏 袁伟 张燕飞 严佳晨 喻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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