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时间:2021-03-03所属栏目:经济论文
当前,农村扶贫已上升到政治任务和国家战略层面[1-2] 。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确保 2018 年再脱贫 1 000 万人以上,总结现有扶贫经验、构建可行扶贫模式显得尤为重要。与此同时,“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式,农村电商逐渐成为农村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互联网+精准扶贫”成为贫困地区后发赶超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在《“十三五”脱贫改革攻坚规划》中提出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然而电商扶贫在我国整体上仍处于探索阶段,缺少对电商扶贫经验的系统总结,更 难 以 形 成 可 供 推 广 的 经 验 ,如 何 电 商 扶 贫成为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电商扶贫突破了贫困区域与微观主体在发展过程中的“发展基础与稀缺资源依赖”,有利于实现助贫节支增收目标,应该纳入我国扶贫主流工作体系中并作为一个有效内容来对待[3-12] 。砀山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和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短短三年做成了农产品电商销售全国第一县,电子商务成为农村发展、农民脱贫致富的新通道。基于此,本文对砀山县电商扶贫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找出电商扶贫发展中的困境,以期为砀山电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借鉴。
1 砀山县电商扶贫现状
1.1 电商扶贫效果显著近年来,砀山县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契机,借助国家级贫困县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有效破解了农产品销售难、卖果贱等问题。如今,电商已经成为砀山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和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表 1 的数据显示,短短三年多的时间,砀山电商扶贫效果显著,带动脱贫户数由 2014 年的 0.2 万户增加到 2017 年的 1.26 万户,增长到 6 倍多,电商销售收入由 2014 年的 0.8 亿元增加到 2017 年的 31 亿元,增长了 30 多倍,催生出“砀园” “桃如意”“带澳飞”“蜜果恋”“童年的味道”等 100 多个农产品电商品牌,有效推动了特色农产品上行,探索出了一条电商脱贫新路。
从典型村庄看(见表 2),2017 年砀山县电商脱贫率最高的为曹庄镇张庄村,脱贫率最低的为赵 屯 镇 蒋 庄 村 ,18 个 典 型 村 脱 贫 率 平 均 值 为 73.5%。可见电商扶贫脱贫效果显著,已成为砀山县扶贫开发的重要形式。
1.2 扶贫组织不断完善近年来,砀山电商扶贫组织不断完善,电商企业和电商扶贫驿站不断发展,目前,电商扶贫驿站已经覆盖全县所有的村庄,同时,砀山县还成立了电商协会和电商产业园。砀山电商企业数由 2014 年的 2 个增加到 2017 年的 344 个,电商扶贫驿站数由 2014 年的 60 个增加到 2017 年的 139 个,电商扶贫组织呈“井喷式”增长。电商扶贫组织的完善为电商扶贫奠定了基础,以安徽亿度商业管理集团为例,推出的“私人订制”砀山酥梨众筹活动,共销售酥梨 5 000 公斤,最终完成比率达到 193%。探索“服务站+合作社+便利店”模式,实现 “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
1.3 电商培训深入开展砀山县依托电商服务中心,构建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的电商扶贫培训体系,加快对帮扶对象和精准扶贫对象进行电商基础知识普及、电商专业技能、电商孵化转型、微商营销等课程培训。近年来,砀山县电商扶贫培训次数和人数均呈增长趋势,2017 年砀山县共组织电商培训 87 场,参与培训人数 1.36 万人。砀山县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带头“触电”,邀请全国县域电商发展联盟专家为县委中心组开办讲座,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队赴杭州、宿迁等地学习取经;组织讲师团到 16 个镇(园区)举办电子商务基础班,普及电商知识,在产业园免费举办电商提高班和实操班,并采取小班授课方式因人施教,做到学用结合;注重贫困群体“造血”,把贫困村青年、残疾人列为重点培训对象,强化就业指导。2016 年共开展 40 余场培训,受训 7 000 多人次,开设残疾人培训班专场 2 个,400 多人受训,贫困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全覆盖。
2 砀山县电商扶贫面临的困境
2.1 企业参与扶贫积极性不高目前砀山县电商扶贫仍以政府推动为主,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很多电商企业下乡仍然以倾销城市工业产品为主,扶贫积极性不高,仅靠政策很难调动电商企业的积极性。现有电商扶贫模式也没有建立与贫困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难以形成动态脱贫机制,已脱贫农户仍然面临再次返贫风险,如何调动扶贫和被扶主体的积极性成为电商扶贫模式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2.2 与其他扶贫形式衔接不够电商扶贫本身是一种网络杂糅式扶贫模式,具有融合多种扶贫方式,整合多样扶贫资源的优势。然而,从砀山县电商扶贫模式来看,多是就电商本身来谈扶贫,并没有发挥自身融合多种扶贫方式、整合多样扶贫资源的优势,这不利于各类扶贫开发模式的有效协同,造成资源浪费,也限制了电商扶贫本身发展,降低了扶贫效率。
2.3 电商扶贫下层平台较缺乏虽然砀山县电商发展迅速,但其更多集中在城镇。电商扶贫上层平台发展较快,下层平台发展缓慢,村级电商扶贫主体缺乏,这不利于电商扶贫的顺利开展,贫困村迫切需要村级电商扶贫主体的带动。作为风险规避型的贫困户,对于电商这种新事物既有期待也有担心,如果没有电商主体的带动,他们很难主动融入电商产业,电商扶贫也很难取得效果。另外,政府和电商企业对于贫困村庄的产业状况、致贫原因等具体扶贫信息还不完全了解,尤其对根植于熟人社会的村庄内在运行机制缺乏足够的了解,这就导致在制定帮扶措施上存在一定盲目性,浪费了扶贫资源,扶贫效率低。在这样背景下,更加需要建设电商扶贫下层平台以增强扶贫精准性。
3 电商扶贫的优化路径
3.1 加强主体动员有效动员政府部门、电商企业、电商协会、电商平台、大户能人等各类扶贫主体参与电商扶贫,发挥各主体的比较优势,提高扶贫效率。完善扶贫荣誉表彰体系,给予电商扶贫参与主体较高的社会地位,落实各项电商扶贫优惠政策,激励各类电商扶贫主体广泛参与贫困治理。探索建立电商企业发展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明确各方权责,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契约型、担保型、参股合作型等多种形式的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使电商企业、扶贫驿站、电商协会、电商平台等扶贫主体和贫困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增强电商扶贫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信任,有效解决扶贫开发“扶强难扶弱”的问题。
3.2 统筹扶贫形式结合砀山县实际情况,统筹各类扶贫形式,加强电商扶贫与其他扶贫形式的联动作用,积极探索“产业园+电商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 “电商企业+党员+贫困户”“电商龙头企业+家庭农场+贫困户”“电商+一村一品产业”等电商扶贫新模式,整合扶贫、财政、农业各部门资源,推动各类扶贫开发模式有效协同,带动贫困村民发展生态种养农业、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林下经济等产业,推动特色产业扶贫,增强“造血”功能,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注入新活力。
3.3 培育下层平台利用贫困村废旧校舍、旧村室等建设村级电商扶贫驿站,搭建电商服务贫困村的基层平台,村级驿站应包括就业扶贫车间和电商服务室,含有电商孵化、电商产品展示、运营服务和物流配送,并兼有用工信息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发布等功能。通过构建县、镇、村三级电商扶贫网络,利用村级电商扶贫驿站,发挥电子商务的引领作用,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深入开展。
参考文献:
[ 1 ] 胡铭焓 . 精准扶贫背景下陕南反贫困路径研究[J]. 东北农业科学,2018,43(4):57-61.
[ 2 ] 田 鹏 . 产业扶贫何以可能—湖南省怀化市“四跟四走”精准扶贫模式的启示[J]. 东北农业科学,2018,43(1):59-64.
[ 3 ] 郑瑞强,张哲萌,张哲铭 . 电商扶贫的作用机理、关键问题与政策走向[J]. 理论导刊,2016(10):76-79.
《电商扶贫“砀山模式”的现状、困境及优化路径》来源:《东北农业科学》,作者:陈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