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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科创板上市财税政策设计研究

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时间:2020-12-05所属栏目:经济论文

  

  为了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我国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在科创板上市将有利于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约束。2019年4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满足“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及相关条件的企业,可以在科创板上市。因此,如何支持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是推动企业成功上市科创板的首要问题。江苏省是我国经济发展位居前列的经济大省,制造业发达,本文以江苏省企业为例,研究支持企业提高研发投入的相关财税政策设计问题,这对于推动企业上市科创板有重要意义。

企业科创板上市财税政策设计研究

  一、财税政策对企业研发促进作用的理论分析

  Bloom等(2013)研究认为R&D具有公共产品特征,但由于经济外部性,存在企业因研发投入获得的企业收益有可能低于为社会公共产品所付出的成本,导致企业研发投入效率处于次优状态,即主观投入意愿低。在这种情况下,研发的公共产品性质和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就具有了“市场失灵”的经济后果,这也为政府的公共干预提供了理论依据。相应地,各国政府设计了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低成本贷款、补贴能源或原材料等公共干预政策,以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其中,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是最常用的政策手段。

  (一)财政补贴与企业研发

  为了应对市场失灵和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研发活动经济外部性问题,政府倾向于使用财政补贴以促进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然而在关于政府R&D补贴在激励企业研发的有效性方面,国内外理论与实证研究都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一方面政府的财政补贴对企业R&D的支持降低了研发活动的单位成本,增加了受资助的研发项目的预期盈利能力,从而鼓励受补贴的企业增加研发活动投资。Lerner(2000)研究发现受研发相关财政补贴的企业增长速度更快,获取外部融资的能力也更强,并会对研发活动进行更多的投资,产出更高的社会回报。Guo等(2016)发现受中国最大的R&D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与不受该项目支持的企业以及该基金设立之前的企业相比,产生了更高的科技创新产出,且最终实现商业化的比例也更高。另一方面,企业可能会用财政资金代替企业本身对研发项目的投资,导致了挤出效应。Dimos和Pugh(2016)研究显示,政府补贴对63%企业的研发起到了促进作用;而其他研究发现要么存在挤出效应,要么根本没有影响。此外,相当多的研究还表明,除了中小企业或研究导向的项目,政府R&D补助计划没有刺激企业业绩(Howell,2016),或产生的积极作用有限。Darong(2018)发现,少量的财政补贴可以提升企业的生产力,而获得更多的补贴却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以上分析表明,理论上财政补贴政策是激励企业扩大研发的有效政策工具,但其实际应用效果可能会受一些因素影响或制约,“一刀切”式的政策设计有必要进一步细化,也有必要设计相应的配套机制以提升财政补贴的效果。

  (二)税收优惠与企业研发

  相对于财政补贴的直接干预,税收优惠是一种市场导向的、为弥补研发企业为社会付出多而回报低而进行的设计,因为它保留了让企业选择如何开展研发活动以及研发活动所预期达到目标的权利。但从目前效果来看,税收优惠政策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2008年我国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研发投入税收抵免政策。在该项政策设计中,居民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按150%加计扣除符合要求的研发费用(2019年全国两会后,该比例提升至175%)。Lin(2019)研究表明,研发税收抵免政策可以使企业所得税税负减少7.5%—12.5%左右,然而在实践中2010年至2014年研发税收抵免只占研发支出总额的4%左右,说明实际的政策实施效果尚未达到最优的政策设计目标。另外,从政府角度来说,税收优惠应该给予那些为公共产品付出较多而企业所获得回报较少的项目。然而,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却倾向于利用税收优惠去投资有最高回报率的项目。因而从理论上来说政府可以通过制订差异化的政策来优化财税政策的设计。

  (三)研发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对于科创型企业,研发活动及成果是其核心的竞争力,过多披露研发信息有泄露企业商业机密的风险,因此企业可能不愿意披露过多的研发信息,这样会有以下后果:一是为了获得政策支持,企业可能会提供虚假的研发信息,从而影响财税政策对企业研发的激励效果。政府关于研发激励的财税政策,面临政策实际受益者与政策制定目标相偏离的问题。由于难以获得整个技术研发市场的全部信息以及市场上缺乏可供决策的有用信息,此时作为信息获取劣势方的政府,更倾向于采取“一刀切”的研发财税政策。然而由于科创型企业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异,这样的政策很难能够适用所有的企业,导致原本应是政策激励目标的企业实际上却难以享受到相关的政策优惠。二是信息不对称会引发政策执行中的道德风险问题。为了获得政策支持,企业会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地位做出隐瞒信息和操纵研发等行为,这同样会削弱政策的激励作用。因而因地制宜地对企业现实情况进行充分考量,制订相应的政策,以缓解信息不对称及其对政策实施效果造成的不利影响,是政策制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江苏省企业研发现状分析

  (一)江苏省企业研发投入及产出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增长、调结构”战略部署,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江苏省近年来致力于推动本省创新水平的提高。根据2013—2017年的数据来看,江苏省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总额逐年持续增长,从2013年的891.16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1196.75亿元,平均增速达7.66%。经常性支出四年间增长了34.29%,资产性支出增长了13.04%。从江苏省企业研发产出的层面来看,专利申请数,尤其是能够体现企业核心技术能力的发明专利也是逐年上涨,其平均增速分别达到了4.84%和8.46%。

  (二)江苏省企业研发投入存在的问题

  虽然江苏省企业研发投入规模和产出都显示出上涨趋势,但从研发情况来看仍然存在强度不足、增长乏力的问题。研发投入强度是研发投入与GDP之间的比值,它反映了研发与经济发展之间相匹配的程度,体现了经济在多大程度上依靠科学技术创新驱动。江苏省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在近几年都达到2.1%以上的水平,且在2008—2013年增长迅速,但在2014—2016年该指标出现增速放缓的趋势。此外,与广东省等省份相比,江苏省政府科研财政投入支出规模略显不足。通过比较江苏、广东两省统计年鉴中的财政投入数据,2017年广东地方财政科技投入达到821.41亿元,接近江苏省当年财政科技支出的两倍。在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上,江苏省近年来基本维持在4%左右的水平,而广东省在2016年及2017年的该项指标分别为5.53%和5.46%,反映了江苏省科技投入相对不足的问题。

  三、推动江苏省企业科创板上市的政策设计

  推动企业成功上市科创板的关键是激励企业提高研发投入,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等,目前支持企业研发的财税政策并未完全达到应有的效果,而江苏省企业研发的现状也说明需要进一步激励企业扩大研发投入,因此,有必要对既有政策进行优化,并辅之以相关配套措施,以推动更多的江苏省企业在科创板成功上市。

  (一)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财税政策设计

  企业一般会经历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等阶段,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面临的技术需求、研发设备配置、融资约束等不尽相同,因此财税政策应用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效果上会存在差异。朱学义(2019)调研发现江苏省科创型企业中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占据大多数,这类企业尤其是科创型企业会有以下几个特点:企业外部融资能力相对较弱因而面临着更强的内外部融资约束;有一定的技术基础但缺乏对市场的理解以及将技术转变为市场的能力,即使研发已具有成果但仍面临因市场开拓不利、新产品无法适销对路的风险。在财税设计时,需要基于江苏省科创型企业的上述特点,做到有的放矢。对于技术基础薄弱和研发经验不足的成长期科创型企业,由于这些企业研发风险太大,研发意愿不强,因而财政补贴政策的激励作用较小甚至产生挤出效应,而应更多地采取税收激励,并探索采用产学研合作以及配套金融支持等政策工具。对于有一定研发基础的成长期科创型企业,为了促使其进行技术革新换代并达到科创板上市要求以助力其长远发展,需要加强对其税收和补贴的扶持力度。由于所得税税收抵免对于缺少盈利的成长期企业作用有限,应直接给予其税收优惠,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此外由于成长期科创型企业缺乏在其行业领域内经营管理及市场开发经验,其研发成果难以产业化,其技术积累难以转变为实质性优势,针对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应对已完成研发且成果产品化的企业侧重采用政府采购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对其生产销售环节进行投资,为新产品寻找市场以提供确定的销路,实现研发活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二)基于企业所处研发环节的财税政策设计

  企业的研发作为高技术密集型科学活动,需要经历研发方向研讨、产品线布局、研制开发、产品试制等环节。新产品试制成功之后,企业还面临产品营销和开拓销售渠道等研发成果市场化环节。只有当各个环节相关资源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才能保证整个研发项目的完成,因此针对研发活动各个环节的企业的切实需求提供差异化的政策支持,这也是财税政策优化的方向。在企业研发项目立项启动阶段,政府部门采用财政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将资源投向那些具有广阔技术前景和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以提升企业研发项目质量,加速企业转型。而在项目正式实施阶段,企业往往需要根据设定计划进行技术人员聘任、设施建设以及设备物料购入等工作,会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政府应重点加强财政补贴的力度,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建立健全的财政补贴配套政策,优化审批机制,加强对企业补贴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现代化的研发管理机制,引导各项资源集中到最重要的项目中去。

  (三)完善财税政策的配套机制

  1.促进江苏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企业研发提供资本保障。以江苏省各地方产权交易市场为依托,建设包括各类产权、股权以及衍生交易的权益类产权交易市场,完善场外交易市场管理,推动江苏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解决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此外,培养江苏省股权投资机构发展并吸引更多优质证券公司在江苏省建立分支机构,完善和净化资本市场环境,为科创型企业上市融资消除后顾之忧。2.引进风险投资,促进江苏省科创型企业提升内部治理水平。风险投资的高风险偏好与科创型企业高成长性相互匹配,是科创型企业有效的融资渠道。此外风险投资还可以扮演一个鉴证者的角色,通过发现、筛选等机制克服企业内部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在风投的背书下企业可以向市场传递一种积极的信号,使其可以获取之前无法获取的外部资源。政府部门应引导风投机构向优质企业倾斜,吸引更多风投机构助推江苏省科创型企业发展。3.优化政府投资基金运营,与财税政策形成协同效应。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JSGIF)于2015年9月25日正式成立,在促进江苏省产业升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为了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政府部门应首先做好项目落地和投资管理工作,市场化选择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此外政府应增大让利力度,协调母子基金投资目标上的差异,加强风险监测并实行风险共担和风险补偿机制,从而激励创投机构扩大资金规模以促进对科创型企业的支持,形成对江苏省科创型企业的长期助推力量。

  【主要参考文献】

  [1]BloomN,SchankermanM,ReenenJV.IdentifyingTech⁃nologySpilloversandProductMarketRivalry[J].Econo⁃metrica,2013,12(3).

  [2]陈林峰.我国现行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政策评析[J].税务研究,2017,(03).

  [3]董丽英,高志璇.京津冀区域技术市场的财税政策研究[J].商业会计,2018,(02).

  《企业科创板上市财税政策设计研究》来源:《商业会计》,作者:张兴亮 程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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