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时间:2020-04-03所属栏目:农业论文
1林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果树的生长具有地域性特点,受地域、气候、环境的影响较大,不同地区种植的果树果实质量有很大区别,这就导致多数果品地域特色明显,市场优势较强。对于华北地区而言,落叶果树是主要的种植种类,包括苹果、梨、桃、杏、红枣、核桃和山楂等。从我国范围内来看,被广泛采用的林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主要有市场带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主导产业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和科学技术带动型等几个模式,其中科学技术带动型可分为国家或集体农科研院所为依托的模式、源于农户自发组建的各类技术学会为载体的模式[1]。
2农村地区林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对于华北农村地区而言,当前林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主要有“公司+果农”模式、“行业协会+果农”模式、“合作经济组织+果农”模式、“主导产业+农户”模式和“专业市场+果农”模式等[2]。对于当地林果业而言,拥有良好的自然生态条件,不仅适合种植的品种繁多,而且种植条件良好。在华北农村地区,劳动力资源充足,种植资源丰富,交通便利,为林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从调查统计的资料来看,华北农村地区林果业产业化经营初具成果,基地化建设初成规模,已经形成了一些地域性品牌,如烟台富士、冠县鸭梨、冠县富士、乐陵红枣、沾化冬枣和青州蜜桃等。此外,受益于社会和市场发展,林果业产值逐年增加,且其在农户增收中的份额逐年提高。在经营模式方面,林果业种植区域分布不平衡,利益分配机制多以“买断型”为主,其中数量最多、发展最快的是“市场带动型”和“龙头带动型”2种模式。
3农村地区林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几年华北农村地区林果业的发展已经初具成效,但其在产业化经营方面明显存在问题。一是地区龙头企业较少,而且企业实力较弱,对地区农户的带动效果有限,缺少产品深加工能力,而且加工的品种较为单一;二是大部分果农“等靠要”思想严重,商品意识淡薄,水果采摘后的附加值较低,导致产品缺乏竞争力;三是政府扶持政策有限,产业化经营的扶持性政策文件真正落到实处的有限;四是果农在林果业经营上水肥投入严重不足,育苗工作超前性不够,林果技术推广程度与科技含量低,资金短缺。
4林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创新策略
4.1产业化经营模式创新原则与条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地区林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创新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要满足必要的条件,符合农村地区果农的实际情况。产业化经营创新要遵循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要满足自主自愿的原则,要因地制宜,坚持动态发展的原则。由于目前华北地区林果业分布较为分散,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果农规模较小,因此要想实现产业化经营,需要创建一定的前提条件。一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果农参与,制定各类措施为林果产品深加工提供便利条件;二是政府或社会林业科技部门、技术服务站等积极参与到林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创新中,提供社会服务,增强林果业技术推广力度;三是通过市场发展刺激果农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为产销结合、走“产、加、销一体化”道路提供政策和技术条件;四是加大果品生产基地建设,为林果业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创新提供财力、物理、政策和技术方面的基础条件。
4.2产业化经营模式创新目标
一方面,结合当前华北农村地区林果业发展现状,在市场组织集中度方面明确目标。市场组织的集中度与该行业的经济效益是正相关的,因此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以技术为支撑,适当扩大规模,可有效降低单位成本,进而体现林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势,激发果农的参与积极性。另一方面,在满足果农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明确一体化经营的目标,加强和联合林果业各经营主体间的关系,建立松弛有度的长期合约机制,进而提升林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地位。
4.3经营组织主体分析
对华北农村地区林果业经营现状进行分析可知,其涉及的经营主体类型主要包括果农、龙头企业、集体企业、技术服务站、政府和市场。考虑到当前的实际情况,经营组织主体各具特点,对利益的追求虽有分歧,但在产业化经营总体目标下其利益追求是一致的。基于各主体实际情况的考虑,为了尽快实现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创新,有必要对现有的产品流通体制进行改革,加大对农户的技术扶持力度,并在政策引导下建立一个依托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批发市场,并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4.4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优化
对华北农村地区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的优化,需要结合当地林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和满足果农的合理要求,实现增收与增效。要坚持果农家庭生产组织的合理性,同时需要克服单个果农家庭分散、规模小、难以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的弱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流通体系,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林果业生产。由此可见,从目前华北农场地区林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出发,建立一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行业协会参与、林业技术服务站支撑”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将公司与果农包含进来,形成“政府、协会、技术服务站”为主干,“市场+农户+社会组织”为补充的体系[3]。这样可以发挥整体优势,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而且可以合理保证和体现产业主体的经济利益。在结合实际的林果业产业经营模式创新工作中,应积极发挥林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作用,大力推进林果业基地建设,加大良种推广力度,提升林果业基地建设水平,全面推广以矮密旱丰为核心的林果业十大主体技术,按照标准化、专业化要求,加快绿色、有机果品基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邹雪梅.浅议推进涪陵区林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J].农民致富之友,2015(2):29.
[2]郝又敬.浅析我国林果产业化经营的现状及加快发展对策建议[J].安徽农学通报,2012(6):6.
[3]杨杰,张东伟,马丽荣.兰州市林果产业区域布局与发展研究[J].甘肃农业科技,2018(4):60-64.
《农村地区林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来源:《乡村科技》,作者:王风光 薛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