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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地下公共建筑评价体系研究

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时间:2019-12-14所属栏目:工业论文

  

  摘 要:目前,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呈“一干多支”的发展趋势,但尚未建立适用于绿色地下建筑的专用评价标准。本文首先介绍了国内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发展情况,并分析了其在绿色地下公共建筑评价中的适用性。结果表明,现行评价标准中均有超过 20分的分值或 30%数量的评价条文不适用于绿色地下公共建筑的评价。文章指出我国应建立绿色地下公共建筑专用评价标准,并给出了绿色地下公共建筑的评价原则和主要评价指标。

  关键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地下建筑;适用性

绿色地下公共建筑评价体系研究

  1 绿色建筑评价体系

  如今,绿色建筑的发展已由最初的建筑设计逐渐扩展到环境、区域、健康等领域;由建筑单体技术上升到全产业链发展,从行业自身行为发展为国家战略行为;绿色建筑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因地制宜等方面得到了全世界的共识。当前,世界主流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主要有美国的 LEED、英国的 BREEAM、日本的 CASBEE、新加坡 的 Green Mark 以 及 我 国 的 GB/T 50378— 2014[56],各标准的指标体系、适用建筑类型等分析统计结果见表 1。

  从各标准的评价方法及指标设置来看,当前世界主流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评价方法大同小异,基本都是通过控制项保证基本的绿色属性,采用评分项和创新项确保绿色建筑的因地制宜及创造革新;各标准体系的评价核心均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人居健康等;除 LEED外,各标准均对一级指标设置了权重系数,以平衡一级指标的得分,突出当前阶段各国绿色建筑的发展重点,LEED则对各具体评价指标直接赋予最终得分值,等同于设置了权重。

  2 地下建筑特点

  地下建筑是指在地表以下修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公共建筑是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地下建筑,包括地下商业、餐饮、娱乐、文化、体育、办公、医疗、展览、交通站点等建筑类型。地下建筑具有节约土地资源、恒温恒湿、安全防护等天然的绿色属性。与地上建筑相比,地下建筑特色鲜明,其热稳定性、易防护性等非常有利于建造绿色建筑,但通风、采光等也不利于室内环境的营造,从绿色建筑评估的角度出发,本文梳理了绿色地下公共建筑的主要特征,分述如下:

  1)地下公共建筑由于周边环境介质为围岩,具有高防护性的特点,非常有利于安全防护和建筑的抗震,从安全耐久角度而言,地下建筑具有先天优势,人防工程就是最为典型的代表。2)由于深层围岩受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围岩相当于是建筑外围护结构的保温层,室内温度相对恒定,自然恒温是促进节能减排、降低建筑能耗的最有效手段。3)也是因为地下空间周边环境介质为围岩,导致地下建筑中人基本生活所需的日照、采光、通风等自然资源获取困难。

  3 现行标准分析

  我国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呈“一干多支”的发展趋势,即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2014)为主干、以“四节一环保”为核心内容,相继颁布实施了《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GB/T51100— 2015)、《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GB/T51153— 2015)、《绿色饭店建筑评价标准》(GB/T51165— 2016)、《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GB/T51148— 2016)等类型建筑的评价标准[913]。本节以地下公共建筑为对象,分析我国上述各标准的评价体系和指标在绿色地下公共建筑评价中的适用性。

  3.1 评价体系如前所述,我国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是在“四节一环保”的核心理念下建立的,评价指标设立控制项、评分项和创新项,控制项为必须满足指标,评分项和创新项为项目可选择满足指标。

  3.2 评价指标我国绿色建筑相关评价标准在指标设置上可以分为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的核心是“四节一环保”,分为控制项和评分项,二级指标是一级指标评分项下的小节指标,三级指标为二级指标下的具体评价条文。

  在控制项中,有建筑日照合规、建筑造型简约、外墙的隔热性能等 3个条文明显不适于绿色地下公共建筑评价。因为,第一,我们的对象为地下公共建筑,现行国家相关标准中对建筑日照的规定对象主体为地上建筑,地下建筑实现日照要求难度特大且其对周边建筑也不会造成实质性日照影响;第二,建筑造型主要针对地上建筑的形体设计,就目前情况而言,地下建筑并无造型一说,但应有空间布局和装饰性构件的要求;第三,本文所提及地下建筑的外墙仅存在于下层广场的局部外墙,所占比例较小且与地上建筑东西向外墙面临太阳直晒情况不同,单独提及其隔热性能不太适宜,需结合防水、防潮等其他性能指标重新架构地下建筑外围护结构的性能评价。

  4 绿色地下公共建筑

  4.1 评价原则绿色地下公共建筑评价标准作为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一干多支”中的一支,理应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做好地上与地下建筑、主干与分支之间的衔接。根据前述适用性分析,总结出绿色地下公共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关建议:

  1)我国应编制绿色地下公共建筑专用评价标准,其中涉及地上建筑及其室外环境部分可按照我国现行相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执行。2)评价条款采用控制项、评分项、创新项相结合的形式,其中控制项为必须满足项,评分项为绿色地下公共建筑根据项目自身特点选择满足项目,创新项为鼓励新兴技术使用。为促进绿色建筑技术落地,用设计预认证替代设计评价,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标识。绿色建筑等级设置为 4级,由低到高分别为认证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其中认证级和我国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求对接,弥补现行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的无标准对照的问题。

  4.2 评价指标根据前述分析,设定绿色地下公共建筑的指标体系由安全防灾、健康舒适、生活便捷、资源节约、全过程管理、提高与创新共六类指标组成。评价指标的体系架构设置见表 4,分值设定情况见表 5。

  5 结 语

  本文首先介绍了国内外主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基本情况,结合地下建筑特点研究分析了我国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地下建筑中的适用性,明确指出我国尚无适用的绿色地下公共建筑评价标准。

  研究表明,现行标准中在不适用条文的处理方法、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权重系数等方面已不能满足绿色地下公共建筑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在评价指标方面,各标准均有超过 20分的分值或 30%数量的评价条文不适用于绿色地下公共建筑的评价。最后,本文根据现行标准适用性分析情况,明确指出我国应建立绿色地下公共建筑专用评价标准,并给出了绿色地下公共建筑的评价原则和评价指标体系,为绿色地下公共建筑标准体系的建设提供了解决思路。

  参 考 文 献:

  [1] 林枫,杨林德.新世纪初的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历史、现状与展望[J].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05(2):161166.

  [2] 钱七虎.现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及其发展趋势[J].铁道建筑技术,2000(5):16.

  《绿色地下公共建筑评价体系研究》来源:《四川建筑科学研究》,作者:高 波,袁艳平,于 忠,曾 超,徐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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