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时间:2019-11-16所属栏目:农业论文
摘 要:随着农业科研基地在农业科研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业科研基地建设项目也越来越多,如何管理好基地的建设项目,为农业科研单位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提供优良的条件保障,已经成为摆在农业科研单位面前的重要课题。文章分析了农业科研单位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剖析了管理工作不完善的原因,并从加强招投标管理、提高认识、健全管理机制和加强与当地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农业科研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策
1 农业科研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对基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管理和技术人才短缺 农业科研单位的中心工作是科研工作,基建管理工作属于服务性、辅助性的工作。农业科研单位本身的性质决定了从事具体基本建设管理的人员比较缺乏,特别是懂专业、懂技术、掌握相关知识、具有管理经验的人员就更加缺乏,作为农业科研基地来讲,一般都地处偏远,所以农业科研单位里能到基地从事基建管理的专业管理人员少之又少,这给农业科研基地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1.2 农业科研基地地处偏远,施工单位质量偏低施工单位作为建设施工活动的主体,对工程质量的保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农业科研单位一般地处偏远农村,建设项目比较零星分散,造价低,吸引不到资质高、施工规范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参与竞标的都是当地一些资质低、临时组建的施工队伍,这些施工队伍的施工质量势必得不到保障,也增加了农业科研基地基建管理人员的管理难度。
1.3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复杂,制约因素较多 建设项目本身手续比较多,包括立项、招投标、规划许可、建设许可、环评、消防等诸多环节,所以办理手续要联系的地方主管部门非常多。由于农业科研基地一般地处偏远地区,当地政府的政策和规划也是影响手续办理的决定因素,当农业科研基地的建设项目与地方建设规划不一致时,即使已经被批复的项目也很难通过地方政府部门审批。另外,在办理环评、公开招投标、开工许可、政府采购等手续时,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来进行具体、细致的工作,有些手续并不是通过一两次努力就能够办成的,有时需要极大的耐心[3] 。
1.4 有些建设项目主管方为当地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管理难度大 有些建设项目现有的管理模式是由当地政府部门统一组织招定标后,由政府部门指定的监理单位监督该项目在建设单位的实施,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也由政府部门审核下发,建设单位只是名义上要监督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能否达到要求,符合自己的使用需求,但是建设单位在监督工程实施的过程中没有任何掣肘施工单位的权利,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意见往往是不予理睬,而工程监理对建设单位的意见往往也是应付了事,建设单位在管理时难度相当大[4] 。
2 对改进农业科研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建议
2.1 提高认识,健全机制,为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农业科研基地已经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战场,其基础设施改造与基本条件建设已经成为农业科研基地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基础设施和基本科研条件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基地进行科研服务工作的质量,好的试验平台将会给科研工作的不断深入与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因此,各农业科研单位要把农业科研基地的基本建设工作放到与科学研究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必须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并严格执行各单位的基建管理规定。通过制度建设,完成对项目申报、招投标、设计、质量控制等环节的掌控。农业科研基地要加强管理机构的设置,在建设项目多时组织机构要对基建管理部门给予政策性倾斜,加强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干部提拔、任用、交流制度,选拔那些业务精湛、政治立场坚定、执行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到基建管理工作岗位上[6] 。
2.2 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选择规范施工队伍 选择一个好的施工队伍,是项目成功的关键,认清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是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7] 。所以,农业科研基地必须加强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首先是要选择合理的招标方式,针对建设项目大小分别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针对小的项目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通过招标市场、网络、单位建设情况等渠道了解潜在的承包商并邀请其投标。其次,要做好做实报名等级、资格审查、评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在招标工作中,关键要做好招标范围的确定,确定清楚工程量[8] 。在评审过程中,对各投标公司的报价要进行详细认真的审查,聘请专业人士把关,辨别合理最低价,不能一味低价中标,综合考评企业的履约能力及投标报价,同时,在合同中严格约定工程费用变更条件,以防后患。
2.3 加强与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争取最大支持 农业科研基地往往地处地方科技园区,当地政府引进农业科研院所到科技园区开办科研基地,也是为了利用科研基地的科技创新和展示示范功能来带动科技园区乃至当地的经济发展,而地方政府是相关政策的执行者,基地进驻后从土地流转手续办理,到办公及科研配套设施的建设等审批手续的办理均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协调解决,如果处理不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得不到地方政府支持,工作推进难度将会显著加大。同时,在解决与农户的矛盾,申报政府部门相关的补贴,以及申请农业类项目资金等各方面均需要得到当地行政部门的协助[9] 。
因此,农业科研基地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在此基础上农业科研基地应该主动加强与地方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在沟通中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多理解、尊重对方,尽量消除彼此间交流的障碍和阻力。在与地方主管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时,既要做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又要在涉及重大原则、利益问题上做到据理力争,保护自身权益;既要做到与地方利益的协调,又要做到坚持自己的基本原则。通过与地方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不但可以加快建设项目手续办理的进度,也可以加大对项目管理的力度,使建设项目得以在农业科研基地更加顺利地实施[10] 。
3 参考文献
[1] 吴 浩,庞 观,袁晓丽,等 . 农业科研单位基地建设与管理[J]. 中国热带农业,2012(5):88-90
[2] 何循宏,徐红兵,卞立平 . 农业科研单位新建试验基地选址体会——以江苏省农科院溧水植物科学基地为例[J]. 农业科技管理,2010(2):24-26
[3] 夏耀西 .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进度缓慢原因分析和对策研究[J]. 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06(4):34-35
《浅议如何完善农业科研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来源:《农业科技管理》,作者:杨力钢,吴力人, 李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