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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督模式构建

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时间:2019-09-12所属栏目:经济论文

  

  摘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出现加快了普惠金融时代的到来,金融风险的类型不断增多,而原有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早已无法适应新时期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基本需求,因此,必须加快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改革创新。本文通过介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总结互联网金融所要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并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现状,通过企业内控等方式来进一步提高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水平。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持续发展。

现代金融杂志征收金融类论文

  关键词:网络金融风险;监督模式;措施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在改变传统金融行业整体格局的同时,也为许多中小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全面便捷的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型的金融风险类型,对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和监督管理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推动多元化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体系的建立。

  推荐期刊:《现代金融》(月刊)创刊于1983年,由江苏省农村金融学会主办。主要栏目有:卷首语、行长论坛、专家视野、理论探讨、工作研究、经营之道、调研专利、一线传真等。荣获江苏省一级期刊、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

  一、简单介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种类

  (一)政策法律风险

  政策法律风险可以简单理解为法律和政策两大层面存在的风险,其中,政策风险主要是因国家调整互联网金融政策所带来的风险,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互联网金融发展时间较短,相关政府部门会根据互联网金融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来调整和制定不同的金融政策。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逐渐暴露出许多急需解决、无法预知的难题,并不一定是当前的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所能解决和避免的,这就增加了互联网金融政策风险出现的概率。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刑事行政法律风险和民事法律风险两大类型,其中刑事行政法律风险包括非法集资类和非法经营类范围、行政违法犯罪等等;民事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因金融交易结构造成的各种民事法律风险,比如,集团性诉讼案件等等。

  (二)监督管理风险

  监督管理风险顾名思义就是因监督管理模式不合理而产生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运营范围较广,可能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等中的一种或者集中,具有跨行业、交叉性强的特征。我国金融行业实行分业监督管理的模式,主要划分为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类型,而互联网金融独有的混业经营模式容易造成监管的混乱局面,比如,无法界定新兴业务类型和监管范围等等,这在无形之中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难度。同时,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坏账率、风险评估等并没有纳入到金融监管范围之内,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监管风险。

  (三)交易风险

  交易风险是金融交易特有的风险类型,包括网络瘫痪、病毒入侵等原因造成金融服务的被迫中断,这种风险存在于每一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之中,甚至可以理解为交易风险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而产生,无法消除。互联网金融交易双方信息的不真实会加剧风险。

  (四)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之一,主要是指互联网技术安全等等。在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的身份和基本信息可能是虚假信息,增加了消费者信息泄露、金融欺诈等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五)认知风险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调整和优化交易支付方式,业务技术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互联网虽然扩宽了金融交易的空间和范围,但是,许多互联网金融客户对金融知识知之甚少,对各种金融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弱,更加容易出现非理性金融交易行为,还有一些金融客户因缺少金融操作的经验和技巧,容易出现金融操作失误,这些都提高了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

  (六)外溢风险

  外溢风险就是因互联网金融风险对其他行业产生的消极影响。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行业并没有明显的界限,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之间的合作关系越来越紧密,因此,互联网金融风险必然会影响传统金融行业乃至实体经济的发展。

  二、分析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所面临的风险

  (一)线上交易模式扩大了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具有一定的虚拟性,与实体经济存在很大的差异,因而,互联网金融必然会承受信用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审批流程和审批条件比较严格,许多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难度较大,于是,这些中小企业将目光转向了门槛较低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然而,互联网金融对交易双方的审查是在线上完成的,无法保证交易双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目前为止,我国现有的社会征信系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比如,信息不透明、信用信息不完整等等,增加了交易双方的不信任,从而产生信任危机。互联网金融平台只是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平台,并不承担任何的违约风险和责任,与此同时,贷款人和借款人并没有进行面对面的接触和了解,无法保证对方的信用以及贷款资金的用途,这些都提高了违约风险。

  (二)个体用户承担的金融风险较大

  传统金融运营模式中,中小企业和个体用户因无法满足获取金融服务的要求而无法享受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但是互联网改变了这种局面,许多分散的个体用户也可以享受到更加灵活多样、更加贴心的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对各种行业信息数据、网络技术的掌握和使用成本较低,可以用最快的速度了解最多的用户信息,然而,个体用户在解决金融交易信息不对称方面的效果就较弱了,很难全面真实的了解金融机构的实际运营隋况和信誉,增加了个)体用户所面临的各种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转接

  虽然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但始终无法动摇传统金融企业的主体地位。互联网金融企业大多依托传统金融机构进行资金管理、担保等,增加了互联网金融风险在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传统金融机构之间转移的概率。互联网金融获取资金的成本比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获取资金的成本更低,大多数投资者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回报更加青睐各种互联网金融平台,迫使传统金融机构不得不加快运营模式改革创新的速度,从事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从而增加了信贷资金的风险系数。

  三、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体系

  (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创新政府部门金融监督管理模式,坚持综合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和定位监管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服务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尤其是金融创新和金融新产品的监管,明确不同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分类,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尽量避免金融监管缺失和重复监管情况的发生。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的评估,明确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在整体金融行业中的地位和经营范围,制定个性化的监督管理方案,从而提升监管效果和监管质量。

  (二)完善金融诚信体系

  互联网金融比较接近资本市场,其诚信体系是否完整,是否能够真实的披露各种信息会直接影响其风险程度。加快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和信息透明机制的完善,实现传统金融机构和非传统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三)建立健全风险对冲机制

  互联网金融缺少长期高效的风险对冲机制,如果互联网金融平台出现大规模的违约情况,会导致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链的中断,增加金融机构破产甚至跑路情况的发生。

  (四)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

  相关部门要加快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提高行业规则的标准和约束力,强化企业诚信经营、自律创新的意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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