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时间:2018-12-13所属栏目:农业论文
摘 要:近年来,兽医卫生信息化建设蓬勃发展,信息资源愈加丰富,但存在各自为政、重复采集、一数多源、标准规范缺失、共享利用不足等问题。为打通数据壁垒,深入挖掘信息资源价值,提升兽医卫生风险防控能力,本文提出了统筹规划国家、省级两级信息平台建设,制定标准规范,加强数据共享交换和大数据分析应用的兽医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思路。
关键词:兽医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1兽医卫生信息资源及建设现状
近年来,兽医卫生行业聚焦“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各部门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助推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国家层面建成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执业兽医考务管理、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兽药追溯等一批信息系统,实现畜禽标识、执业兽医考试、屠宰企业生产信息、兽药二维码追溯信息的全国一体化管理。各地纷纷因地制宜,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兽医实验室信息管理、防疫物资管理等信息化建设工作,兽医卫生信息资源愈加丰富。养殖者、屠宰企业等各环节责任主体在养殖、防疫、检疫、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关键节点获取繁育、补栏、戴标、免疫、无害化处理、检疫申报、兽药使用、饲料投放等数据信息,数据之间按照业务逻辑相互关联。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及时性、可用性大大增强。国家在浙江、吉林、青海等地试点标识、疫病、执业兽医人员管理、养殖场户等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兽医卫生管理方式转变,对外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推荐期刊:《兽医导刊》立足于全国畜牧兽医从业人员,为他们提供行业政策导向、技术服务指导、职业技术教育等服务,报道国内外最新兽医科技成果,推广普级兽医科技知识,交流兽医门诊经验。
2 兽医卫生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信息化建设为兽医卫生业务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与此同时,数据碎片化、应用条块化、服务割裂化等问题日益突出。
2.1 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缺乏统筹规划
信息化工作滞后于兽医卫生业务工作决策部署实施。现有信息系统多是各机构、各部门为满足业务需要而单独建设,未能从兽医卫生行业整体统筹规划,从而形成多个信息孤岛,这对兽医卫生整体业务支撑有限。
2.2 一数多源,重复采集
随着各级疫控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兽药监管部门、兽医行政部门建设系统数量的增多,基层兽医机构对养殖场、畜禽标识、屠宰场、物资管理等数据重复填报现象日益突出。在机构改革背景下,基层工作人员日益减少,系统填报压力越来越重,同时容易导致一数多源,相互矛盾。
2.3 标准规范缺失,共享难度大
信息资源采集共享缺少标准规范。数据采集缺少基础采集指标和指标代码,数据关联性差,来源不明确。如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动物及动物产品名称各异,缺乏统一代码,共享困难;基础数据缺乏标准,如各省电子出证系统未统一使用民政部区划代码,更新不及时,导致跨省调运检疫合格证明无法实现调出省份与调入省份实时共享。
2.4 缺乏制度保障,共享利用不足
行业信息资源共享缺乏制度保障,导致信息资源部门控制、条块分割;缺少疫病发生态势感知、流行趋势预测等业务模型;数据分析利用不足,无法满足管理部门行业规划和资源配置等决策需要;数据对外开放不足,缺少针对行业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应用,对公众提供服务不足。
3 思考与建议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力求解决“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为提升兽医卫生风险控制能力,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需要打通数据壁垒,深入挖掘信息资源价值,开展兽医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3.1 统筹规划,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国家级兽医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省级兽医行政部门或农业委员会统筹规划省级平台建设,或授权单一机构统一管理,其他机构不再单独建设。梳理当前兽医卫生业务流程,以“情况可掌握、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为目标,以国家平台为核心、省级平台为支撑,以基层兽医工作人员、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诊疗机构等企业广泛参与的信息采集终端为基础[1],整合共享信息资源,提升兽医卫生风险防控能力。
3.2 加快整合共享标准规范建设
选取浙江、吉林、辽宁、江苏、内蒙古、天津、青岛、宝鸡等试点省市,开展行业信息资源梳理,摸清底数;建立日常实验室检测、诊断和现场调查等一手数据采集、共享的数据标准规范建设[2]。根据养殖、移动、屠宰业务流梳理信息流,编制各环节最小信息采集指标体系,减少采集压力,建立各环节信息关联;明确各指标数据来源、指标代码,提高采集质量;制定接口规范、数据共享管理办法等,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数据安全;结合兽医卫生数据共享库建设,验证标准规范有效性并修订完善。
3.3 完善两级信息平台建设
着力开展标准统一、融合开放、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国家、省级信息平台建设。国家层面整合完善兽药管理、动物卫生流行病学调查、疫病监测、标识管理、电子检疫合格证明、畜禽屠宰等系统,建设国家级兽医卫生信息平台,深化畜禽标识、跨省调运检疫合格证明、兽药追溯与省级平台共享;以各省智慧动监系统为依托,采集养殖、防疫、证章管理、无害化处理、物资管理等基层信息并与省级疫控、兽药监管机构共享,鼓励各省开展个性化建设。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共享数据,国家平台不再重复采集基层信息。
3.4 加快兽医卫生共享数据库建设
国家平台中兽药管理、动物卫生流行病学调查、疫病监测、标识管理、电子检疫合格证明、畜禽屠宰、兽医队伍等中央集中管理的数据资源纳入共享库;省级平台中养殖场户、防疫记录、检疫证明、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实验室检测、证章标识管理等基层信息纳入共享库。制定数据共享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各方权责,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与养殖、屠宰、兽药企业、畜牧、商务、卫生、工商等部门共享数据,扩大数据来源。
3.5 深化数据应用,促进共享开放
建议建设数据信息共享库,该共享库细分为专题库和基础库。将行政区划、组织机构、畜禽标识、检疫证号、兽医队伍、养殖场户、实验室、诊疗机构、屠宰场等各环节需要重复使用的信息纳入基础库;围绕“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屠宰”建设3个专题库。开展疫病发生态势感知、流行趋势预测等业务模型建设,并验证完善;优化各级兽医实验室、兽医队伍、防疫物资、诊疗机构、公路检查站等资源在各地的有效配置和资源结构;循证兽医卫生工作决策部署和战略规划。将兽医队伍、诊疗机构、管理机构、畜禽标识、检疫证明等公共服务数据对外开放,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开发利用。
参考文献:
[1]赵子琪,辛盛鹏,袁蕾磊,等.兽医卫生全链条追溯关键数据采集机制的思考[J].中国动物检疫,2017,34(9):61-95.
[2]高璐,康京丽,徐全刚,等.大数据在动物疫病防控中的应用与展望[J].中国动物检疫,2018,35(4):6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