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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非语言行为及其运用策略思考

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时间:2018-11-27所属栏目:教育论文

  

  摘要:语言教学行为是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传递知识信息的主要工具,但教师的非语言行为对教育教学活动产生着重要影响。为了更好地发挥非语言行为的作用,必须从转变教师的思想观念与课堂教学行为等方面入手,采取适当措施,切实发挥非语言行为的作用,以提升中小学课堂教学的效果。文章即从教师非语言行为的概念及表现形式,中小学教师运用非语言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的策略等方法加以详述。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非语言行为

语言教学

  语言教学行为是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传递知识信息的主要工具,但并非唯一的工具,非语言行为在知识信息传递与交流的过程中也能发挥重要作用。有研究表明: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动作、表情等非语言行为传递了82%的信息,只有18%的信息通过语言来表达[1]。可见,教师的非语言行为对课堂教学的效果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教师恰当地运用非语言行为,既可以有效地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也有利于促进师生之间的有效交流与沟通,构建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

  一、教师非语言行为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教师的非语言行为是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情境中使用语言行为之外的其他知识信息传递手段,比如动作、表情、眼神、体态等,对学生的知识、技能、态度、情感等施加影响的行为。根据课堂情境使用情况的不同,可把教师的非语言行为分为以下几类:(1)表情语,是指教师通过丰富的面部表情变化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加深学生对学习内容的理解;(2)眼势语,是指教师通过眼神传递某种关注或知识信息,比如通过环视四周让全体学生感受到老师的关注,有效集中学生注意力,或通过注视某一特定的学生,表达某种提醒、鼓励、肯定或赞扬,使学生从教师的眼神中感受到温暖的关怀、真挚的期望[2];(3)手势语,是指教师通过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手势动作来表达某种意义,比如对事物形状的大小、高低等的描述,以便于学生理解和接受,或者用来表达和传递感情,比如对学生的优秀表现竖起大拇指,表示赞扬与认可等;(4)空间语,是指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适当地改变自己在教室的位置,尽量与学生保持恰当的距离,以达到引起学生注意、有效管理课堂秩序的目的。

  二、中小学教师运用非语言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的策略

  (一)转变观念,强化意识

  教师非语言行为是一个新的概念,许多教师对其缺乏必要的认识、理解,甚至还对其存在偏见,认为非语言行为无关紧要,所以,引导中小学教师运用非语言行为,首先要采取有效措施转变教师传统的教学观念。可通过各种方式如:举办教学技能培训,向教师传授非语言行为的知识与技能;举办教学技能比赛,锻炼教师的非语言教学行为等,使教师改变对教学的传统认识,在思想上提高对非语言教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组织语言教学的同时,应结合教学的需要合理地融入非语言教学行为,有意识地规范和优化自身的教学行为,以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二)灵活适度,正确运用

  1.协调一致。

  教师选择和运用非语言教学行为要充分考虑教学的实际情况,与课堂教学的对象、内容及教学情境相结合,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灵活、适当地选择合适的非语言教学行为。例如:在语文课讲授中,要使教师自己的表情、音调变化与课文感情的变化保持一致;在数学课讲授中,要恰当地选择和使用手势语、空间语等,使课堂生动、具体。

  2.适度运用。

  非语言行为的运用对教学主要起辅助作用,所以在非语言教学行为的选择和运用上要坚持适度性原则,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非语言行为的作用。既不能过多,在上课时教师不能过于频繁地走动或过多地盯着学生等,以免让学生感到麻木、厌倦;也不能过少,比如教师上课时面无表情、身体僵硬、几乎不走动等,这样容易造成课堂死气沉沉、枯燥无趣。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课堂的实际情况,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灵活适度地运用非语言教学行为,比如:当学生注意力开始不集中时,在教室里适当来回走动可集中学生注意力;当学生情绪不高时,讲一个有意思的话题可提高学生的情绪,等等。

  3.善意尊重。

  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学生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意识和人格尊严,所以,中小学教师在运用选择和非语言教学行为时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从善意出发,把学生看成和自己一样的平等个体[3]。在给予学生殷切的希望和关爱的基础上使用非语言教学行为,杜绝辱骂、讽刺甚至殴打学生,体谅学生的情绪、情感变化,真正做到理解与尊重学生。此外,在运用非语言教学行为时还要坚持优化组合的原则,把语言行为和非语言行为合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把非语言行为的各个方面适当地结合起来。如在英语课的讲授过程中,教师在语言授课的同时,可适当地扮演课文角色,以引发学生兴趣,增强教学效果。

  (三)制度约束,加强管理

  中小学教师非语言行为的践行离不开相关制度的约束。中小学校应根据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和规范教师行为的相关制度,对教师的着装、言行举止等作出必要的规定,对教师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制度,对违背制度的教师进行相应的惩罚,在制度上对教师的非语言教学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相关制度,使教师非语言行为的制度规范能够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和教学实际情况的变化。

  (四)师生共建,舆论监督

  教学相长,学生是教师教学行为的直接接受者,在接受教师行为影响的同时,学生也应该发挥对教师行为的监督作用。可以在班级建立教师非语言行为档案,由学生负责,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记录归档,并定期总结汇报反馈,对教师良好的非语言教学行为进行鼓励,不良的非语言教学行为进行批评。此外,也可以适当地发挥社会舆论对教师行为的监督作用,使教师的教学行为在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合理、适当地运用和调适自身的语言行为和非语言行为。

  参考文献:

  [1]陈联.教师非语言行为的感召力[J].中国电力教育,2010(34):24.

  [2]董梅,张烨.论课堂教学中的教师非言语行为[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3(2):31.

  [3]孔庆兖,耿德勤.非行为语言与授课效果[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199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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