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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南昌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情况

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时间:2019-05-20所属栏目:教育论文

  

  摘要: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更好的提升农村地区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均衡健康发展。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组建了农村学前教育专项调研组,先后赴我市进贤县、安义县、萍乡市芦溪县、浙江省安吉县等多地乡镇幼儿园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数据对比,结合专家、相关园长及教师的意见,就我市的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幼教师资人才短缺、运行经费严重不足、公共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部分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南昌;农村;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更好的提升农村地区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均衡健康发展。今年4月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在市政协黄清玉副主席的带领下组建了农村学前教育专项调研组,先后赴我市进贤县、安义县、萍乡市芦溪县、浙江省安吉县等多地乡镇幼儿园进行了调研。通过“看”:实地查看幼儿园容貌,了解农村学前教育现状;“听”,听取教育部门(包括幼儿园)学前教育工作介绍;“议”,召开座谈会,与教育部门负责人、教育专家、基层园长、一线教师研究探讨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思路和措施,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

  随着《南昌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第一期和第二期的实施,我市各级政府、教育部门通过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加大投入等一系列重要举措,扩大了学前教育资源,有效缓解了“入园难”问题。截止2016年12月,南昌市适龄幼儿(指3-6周岁)约15.6万名。现有幼儿园909所,在园幼儿140311人,占适龄入园幼儿人数的89.9%。其中农村幼儿园237所,占总数的26%,适龄入园幼儿人数约为3.6万人。公办和普惠民办幼儿园占比达到83%。2016年底,南昌市新增乡镇中心幼儿园72所,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87所,改建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含学前班)431所,改扩建富余校舍面积达299291.23平方米,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近5万个,初步缓解了农村幼儿园“入园难”问题。

  二、南昌市、芦溪县、安吉县农村学前教育情况

表1
表2
表3

  三、我市农村学前教育目前存在困难和问题

  通过对我市农村幼儿园的实地调研,对比芦溪县、安吉县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情况,我市农村学前教育存在多方面的发展瓶颈。

  (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我市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欠帐较多,城镇地区幼儿园尚且存在着建设起步晚、规划滞后、民办占主体、分布不合理、监管难到位等多重问题。农村地区幼儿园尤其是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更是严重不足,入园率不到城镇的一半,而且农村幼儿园大多为闲置校舍改造而成,规划建设不尽合理;农村地区幼儿大多数只读一年的学前班,适龄幼儿三年入园率远低于国家、省、市教育发展规划纲要规定的75%的标准。

  (二)幼教师资人才短缺

  一是三无现象突出。我市大多数农村地区的幼儿园存在园长和专业老师无编制、无任职资格、无专业教师资格的“三无”现象,临时性聘用的编外教师待遇太低,任职资格和工作经验缺乏。二是师资结构失衡。农村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占少数,而外聘教师却占多数,而且基本没有配备保育人员。即便已经招聘到了保育老师,也存在流动性大、素质低的问题,经常发生学期中途辞职的现象。三是专业培训缺乏。农村幼儿园聘用的教师学历层次普遍较低,缺乏系统的学前教育专业学习,理论基础薄弱,教育水平有限,学习培训严重不足,无法有效组织教研活动。

  (三)运行经费严重不足

  虽然在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下,农村的幼儿园得到一些财政支持,“一乡一幼”建设基本完成,农村公办幼儿园的硬件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但是,其日常运行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于收取幼儿的保教费。按照南昌市幼儿园收费标准,农村幼儿园保教费每月为120元,这笔费用除了要用于单位水电费、办公费等明细开支外,还需支付聘请教职工工资、社保等,根本无法满足日常运行的基本需要。例如:一所6个班的幼儿园,按照180名幼儿1∶7的教工与幼儿比例计算,需教职工25人,其中专任教师需12名,保育员需6名,管理、后勤人员(园长1名、保教主任1名、后勤主任1名、财务人员1名、厨师2名、保安1名)需7名。按照人均工资3万元每年计算,该幼儿园所需工资就要75万元。而实际情况是该园的收入为120元×10个月×180人≈21.6万元,政府只是解决了幼儿园专任教师的配备及工资待遇,其他没有进行预算规划,也就是75万元政府负担了36万元,还有39万元是幼儿园自己收取保教费进行负担的。在这种情况下,幼儿园只有采取缩减人员工资、数量确保基本办园。民办(包括得到部分财政支持的普惠性)幼儿园更是捉襟见肘,只能通过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降低教师工资福利水平、减少教育教学支出等方式开源截流,但却是以牺牲教育质量、增加安全风险为代价的。

  (四)公共资源分配不均

  我市财政局虽下发了了保障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的相关文件,东湖区、西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青山湖区、新建区都依据自身财力明确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300-1000元不等,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仅有新建区规定乡镇中心幼儿园每生600元/年的生均公用经费执行到位。即使是在新建区,民办园没有这种补贴,影响了民办普惠园的发展。农村的公办幼儿园在政府的经费支持下,硬件设备、师资水平、教育质量相对较好,教师待遇和发展机会也相对较多,相比之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民办幼儿园,为获取更高利润,减少投入,提高收费,拉低了农村学前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而且在我市农村,公办幼儿园资源严重不足,民办幼儿园占了绝大多数,农民子女尤其是留守儿童进入公办幼儿园的机遇极少,影响教育机遇的公平。

  (五)非法办园屡禁不止

  虽然农村公办幼儿园规模较大,条件较好,收费较低,教育质量较高,但也存在着幼儿园数量少、服务半径过大、服务质量得不到认可等欠缺,在牟利与实际需要等多重因素驱使下,农村因陋就简、非法办园的现象屡见不鲜,由此带来的危房、用电、安全保卫、食品卫生、校车安全无法保障等诸多问题,主管部门虽屡次查办,但因执法环境复杂、执法力度不够,收效甚微,难以完全取缔。

  四、加大保障力度、提升我市农村幼教水平的建议

  疏理调研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认为提升我市农村幼教水平,必须解决以下五个问题。

  (一)解决幼儿园建设不足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强学前教育意见精神,树立“民生优先、教育优先、幼儿优先”的意识,增加学前教育水平在市、县科学发展指标评价体系中的权重,提升领导干部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南昌市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建设行动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缓解学前教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到位的问题,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效率,启动问责程序,严厉查处在推进学前教育学校建设过程中的违纪、渎职、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公民办并举,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多措并举创设条件,引导社会资本在农村及城镇周边地区投资建设高水准、连锁式幼教机构,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做强做优。

  (二)解决幼教人才不足的问题

  一是核编定岗优先落实。市政府在二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规定:逐步健全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补充制度,完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各县区要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通过多种方式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3个班以下的农村公办幼儿园至少应配备1名公办幼儿教师;3个班(含)以上的,每班至少应配备1名公办幼儿教师,对农村地区幼教师资应优先落实。二是创新机制规范招录。在编制紧缺的地方,采取“三定一不定”(即定量定岗定钱不定人)的方式由财政兜底按规范程序招录,新录用幼师全部实行聘用制,在职在岗期间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社保等。民办幼儿园可参照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三是吸引专才待遇留人。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大学生、师范生甚至是硕士研究生下乡从事幼教职业,鼓励男性从事幼教工作。建立城乡教师双向流动机制、不同层次幼儿园传帮带交流机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幼儿园教职人员工资福利和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同岗同筹,建立合理的评优选先、职称薪酬晋升机制。四是组织交流培训师资。积极组织开展教学比武、公开课展示、手工游戏、校际竞赛等活动,组织全员性岗位培训和幼教科研,加大农村幼儿园园长及幼教专业师资的培训频率。加强与省市师范院校合作开展幼教师资培训,县区(及以上)教师进修学校应组织安排由乡村幼儿教师和园长参加的轮训课程。

  (三)解决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

  一是预算资金保障。严格预算管理,各级政府财政主管部门要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农村学前教育的供给,足额及时拨付学前教育经费;加大教育奖补力度,市、县财政每年筹集乡镇示范幼儿园建设专项奖补资金,促进农村幼教事业发展。二是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全市制定统一的农村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不低于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50%),对乡镇公办幼儿园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示范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学位的方式进行保障。

  (四)解决幼教发展水平城乡不均的问题

  一是合理配置幼教资源。要在决策层面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切实解决日益突出的学前教育资源供需矛盾,让所有幼儿平等享受受教育的基本权益。要通过完善制度、调配资源、优化管理运行机制,缩小城乡及区内园与园的办学差距。要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和模范园长的带动作用,在农村地区树立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幼教标准规范,重视民族文化传承和行为养成教育,逐步形成地方特色,促进农村幼教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逐步扩大公办幼儿园规模。政府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时,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努力缩小学前教育发展的城乡差距。要不断巩固并逐步扩大城乡公办幼儿园的比例和规模,不断增加学前教育经费和人力、物力的投入。要依法规范农村幼儿园经费管理,实行幼儿园的投入、保教费和支出由幼儿园独立核算,确保幼教经费专款专用。同时多渠道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和公民个人积极在农村创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予以一定额度的奖补资助,切实保障农村幼儿不仅“有学上”,而且还能“上好学”。

  (五)解决幼教工作督促不力的问题

  不断改革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式手段,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建章立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一要依法管理接受监督。不断完善农村幼儿园内部的运行管理机制体制,主动公示涉及群众利益的招生、收费、安保等事项。要科学制定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规划并及时依法公开,充分征询本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要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开展非法幼儿园专项整治行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于经过整改能够达标的幼儿园要给予指导,帮助其限期达标,及时审批,支持其合法办园;对于经整改后仍然不能够达标的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取缔。三要加强日常督查。认真开展对农村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保育和教育质量、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行政督导。对于已经通过年审获得合法办园资格的幼儿园,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摸清情况,加强平时督查、指导,避免出现再次不达标现象。对于确实滑坡严重、难以达标的幼儿园,也要依法予以取缔。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N].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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